德冠新材(00137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塑料制品 广东板块 专精特新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工业用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后加工产品、塑胶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功能薄膜和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薄膜和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功能性BOPP薄膜、BOPE薄膜、功能母料。公司是目前国内功能性BOPP薄膜产品种类丰富、技术领先的新材料制造企业。

要点四: 塑料薄膜制造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薄膜、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薄膜制造,行业代码C2921。

要点五: 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集成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研发效率。公司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专业涵盖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等,并建立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司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并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轻工业功能性薄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功能性聚丙烯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机构。公司与陶氏化学、中国石油、燕山石化、中山大学等境内外知名单位在原辅材料研发及产品开发等方面达成合作,进一步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获得境内发明专利34件,实用新型专利23件,境外专利6件。公司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塑料薄膜防雾性试验方法》(GB/T31726-2015)、《透明薄膜磨花程度试验方法》(GB/T31727-2015)、《热塑性塑料及其复合材料热封面热粘性能测定》(GB/T34445-2017)、广东省地方标准《乙烯-辛烯共聚物的鉴别及其辛烯含量的测定裂解气相色谱-质谱法》(DB44/T938-2011)、行业标准《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BBT 0002-2008),牵头制定团体标准《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乙烯(BOPE)薄膜》(T/CPPIA22-2023)。

要点六: 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形成了功能薄膜、功能母料为主的多元化产品格局,是目前中国功能性BOPP薄膜产品种类较多、创新能力领先的制造企业。公司产品线较为丰富,可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无胶膜产品在使用成本和环保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下游客户无需涂覆胶粘剂直接进行纸塑复合。无胶膜一方面简化了产业链的加工工序,节省了生产空间,节约了下游生产成本、物流和仓储成本。另一方面解决了涂覆和烘干胶粘剂过程中VOCs挥发的问题,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推动产业链下游环保、低碳、清洁方向发展。根据国际公认第三方测试机构SGS(瑞士通用公证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发行人客户使用现场测定,使用无胶膜替代水性胶进行纸塑复合时,二氧化碳排放削减比例达59.73%。公司标签膜、镭射膜、消光膜具有良好的产品性能,受到客户广泛认可。标签膜机械性能及光学性能优异,在标签加工时更稳定、遮光效果好,公司成为艾利丹尼森、芬欧蓝泰、丝艾、福莱新材、紫江企业等知名企业供应商。公司镭射膜外观效果清晰度高、尺寸稳定,模压效果好。公司消光膜哑光效果均匀细腻,附着性能好,有利于下游各种复合加工应用。

要点七: 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坚持差异化竞争的原则,基于多年在功能薄膜产品开发、生产及应用的技术积累,积极向上游功能母料、下游应用市场进行拓展,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增加公司在产业链中的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的业务逐步往上游功能母料方向延伸,推动企业从原材料环节开始构建自身的自主技术,使企业拥有包括功能母料在内的完全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有利于公司核心技术的保密。公司消光母料产品具有较高的加工适应性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多家 BOPP 同行企业批量使用。公司为完善产业链,向下游深加工功能涂布领域拓展,推出防刮膜、触感膜等薄膜产品,有效满足了市场以及客户各种不同的应用和功能需求。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德冠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要点九: 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等项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6万股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用于以下四个项目: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部分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募集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未来的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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