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学光电子 浙江板块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MSCI中国 深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深成500 基金重仓 AI眼镜 荣耀概念 AI手机 元宇宙概念 激光雷达 3D摄像头 超清视频 独角兽 小米概念 生物识别 无人驾驶 增强现实 虚拟现实 蓝宝石 国家安防 苹果概念 智能穿戴 长江三角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光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要点三: 光学影像、薄膜光学面板、汽车电子(AR+)、反光材料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业从事光学影像、薄膜光学面板、汽车电子(AR+)、反光材料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精密薄膜光学元器件、薄膜光学面板、半导体光学元组件、汽车抬头显示器、新型显示组件、反光材料等,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无人机、智能家居、安防监控、汽车电子、防护用品等下游终端产品。公司聚焦光学赛道,坚守光学赛道创新发展,以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为应用场景,致力于为行业领先客户提供世界一流水平的光学解决方案,为实现5G全场景智慧生活贡献力量。
要点四: 消费电子行业、汽车电子行业、反光材料行业 (1)未来智能手机将更加关注成像质量和摄像功能的提升,摄像模组、光学变焦技术等升级,下游模组及终端厂家不断发展的多摄、屏下指纹、3D成像、潜望式摄像头、VR/AR等应用场景,促进了成像光学、半导体光学以及视窗防护屏等产品的增长,智能手机市场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公司以智能手机端应用为基础,加快布局消费电子非手机领域,丰富产品结构,为各大智能终端对产品创新需求提供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为产业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2)在信息技术变革大背景下,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引领汽车电子产业的蓬勃发展。汽车正逐渐从机械化代步工具向以人为核心的智能“第三空间”转变,汽车零部件行业将迎来产品、技术、制造方式等领域的大变革,未来汽车零部件品类将不断扩张,相关部件渗透率逐渐提升,带动汽车电子单车价值量增长,产业价值链面临重构,车载光学将步入量价齐升赛道。(3)全球反光材料代表性企业主要分布于美国、德国、日本、中国等国家,反光材料企业呈现寡头垄断局势,美国3M、艾利·丹尼森、日本恩希爱等国外企业占据行业龙头的地位。我国反光材料行业经过数十年的积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少数大型企业引导、多数小型企业区域集群的竞争格局。
要点五: 全面技术储备与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重视自主创新,聚焦“光学赛道”,紧跟行业前沿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建立了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并沉淀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中央研究院下设台州研发中心、杭州研发中心、深圳研发中心,设立汽车电子产业化研究所、AR研究所、微纳研究所、薄膜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拥有光学薄膜设计及技术、微纳光学技术、光学系统设计技术、软件算法自动化技术、精密光学加工技术、系统测试技术、硬件结构设计技术和测量与分析技术覆盖全产业链,为公司向客户提供完备的光学方案设计服务提供保障,推动公司从以大规模量产能力为特色的“产品制造型公司”向提供光学解决方案及核心元器件的“技术型公司”转型。
要点六: 规模化生产及成本管控优势 公司核心业务板块处于所在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是全球知名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在全球光学元器件领域拥有技术领先、装备档次较高、产能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公司自动化研究所具备完善的自动化方案与自主设计及开发能力,包含光、机、电、软件、算法等综合能力,能根据产线实际需求自制和改造设备,提高各个生产环节的劳动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良率和品质趋于稳定,进一步巩固规模化生产优势。
要点七: 优质的全球客户群体优势 公司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海内外行业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并同这些客户建立了长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多年发展积累,公司凭借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良好的产品品质及服务、快速的供货反应速度、配合终端应用的快速开发能力,产品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在客户群体中具有较好的口碑。
要点八: 拟斥资1亿至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2018年10月16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要点九: 控股股东拟转让8.46%股份 台州国资入股 2018年11月1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8.46%股份转让给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转让单价为10.03元/股,转让总价为73,219万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公司8.46%股份。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由3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分别是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代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天风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要点十: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 2019年3月8日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合计1,436,24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最低成交价13.00元/股,最高成交价13.46元/股,成交均价为13.15元/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要点十一: 减持日本光驰股份,获利约1.34亿元 2018年6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6月14日通过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减持公司参股子公司日本光驰90.10万股普通股股份,占日本光驰总股本的2.03%,累计成交金额为332,146.68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9,305.03万元),扣除成本、税费因素后,本次减持公司可获得投资收益共计约1.3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7.64%。上述减持所获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会增加2018年度经营业绩。减持后公司持有日本光驰7,295,000股股份,占日本光驰16.45%的股权。
要点十二: 8.46%股份被协议转让 引入台州农银凤凰 2018年11月2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与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星星集团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水晶光电7300万股股份(占水晶光电总股本8.46%)予台州农银凤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星星集团和台州农银凤凰及其合伙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水晶光电的控股股东仍为星星集团,其实际控制人仍为叶仙玉先生。受让方有权委派1名董事。本次标的股权的每股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含协议签署日当日)标的公司股票的收盘价的平均价,转让总金额为73,219万元,均以现金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