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002715)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零部件 广东板块 预盈预增 黄金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设备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在取得批准前不得经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

要点三: 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黄金矿采选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为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1年3月,公司收购北京黄龙,进入黄金矿采选等相关领域。

要点四: 汽车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行业,行业的整体发展直接影响着公司的业绩。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 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02.1 万辆和 2686.4 万辆,同比增长 3.4%和 2.1%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其中乘用车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拉动下,实现较快增长,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383.6 万辆和2356.3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2%和 9.5%。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叠加近年生产生活受限,包括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2022 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18.5 万辆和 33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31.9%和 31.2%。尽管 2022 年商用车市场低位徘徊,但海外市场表现亮眼,商用车累计出口 58.2 万辆,同比增长 44.9%。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 705.8 万辆和 688.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市场占有率达到 25.6%。

要点五: 公司在行业中拥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及技术优势 公司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建有专门的发动机气门研发机构—广东省发动机气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研究开发方向是发动机气门,重点开展新材料应用、新产品开发、工艺保证和新技术应用等研究。公司持续依托工程中心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并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气门制造核心技术。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获授权有效专利28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国际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此外获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气门行业的技术能力竞争较多体现在制造工艺方面。公司在气门生产的多个关键工序拥有行业领先的工艺水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参与制定了GB/T12773—2021《内燃机气阀用钢及合金棒材》、GB/T23337-2009《内燃机进、排气门技术条件》、GB/T6809.2-2013《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2部分:气门、凸轮轴传动和驱动机构》、JB/T6012.2-2008《内燃机进、排气门第2部分:金相检验》、JB/T11878-2014《往复式大功率内燃机进排气门技术条件》等国家及行业标准。

要点六: 公司拥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及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的管理层团队在汽车发动机气门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良好的行业声誉和地位,均对企业怀有深厚的感情,且均是公司股东。公司的专业资深管理团队是经过多年的培养形成的独特竞争优势,是竞争对手在短期内无法形成和复制的。行业资深管理团队的稳定是公司近年来防御市场风险,捕捉行业机会,不断稳步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培养了一大批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多位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专家。这些人才在公司充分发挥技术能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在公司任职超过10年,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及开发经验,从而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管理秩序、产品质量及新产品开发能力的稳定性。

要点七: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及均衡的市场结构 公司气门产品生产取得了 IATF16949 国际汽车工业质量体系认证,气门产品获得了卡特彼勒、康明斯、玉柴、锡柴、潍柴等国内外著名主机厂严格的认证,与这些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的战略配套合作关系。公司凭借稳定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时完善的供货服务,公司多年来获得了多个主机厂授予的“核心供应商”、“年度优秀供应商”、“最佳合作奖”等荣誉称号。公司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实现了均衡发展,产品出口主要面向欧美。公司在报告期继续扩大高效大功率系列柴油机气门的生产能力,稳健保持中高端汽油机气门和国际售后市场气门,加快新能源多介质燃料发动机气门的发展。

要点八: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3月21日公司对外发布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97.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黄龙金矿金沟采区提升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黄龙金矿充填站技术改造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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