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00294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农药兽药 浙江板块 预盈预增 磷化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化学农药、中间体、制药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具体范围及有效期限详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农药登记证书》),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肥料生产,肥料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噻唑锌、吡唑醚菌酯、毒死蜱、三唑磷等原药及制剂产品,以及乙基氯化物、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1,3-环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

要点四: 化学农药制造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为应对爆发性病虫草害,保障农业丰产、丰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产品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市场较为稳定,且作为国家政策鼓励与扶持的行业之一,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借鉴国际农化巨头的发展历程,大多以农化业务为基础资本原始积累,然后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以农化为起点,以生物技术/种子产业为突破口,进而成为综合作物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农化行业发展演变趋势下,一体化程度高、产业链完整的企业将占据优势地位。受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环保政策趋严影响,我国农药行业兼并重组加快,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降至693家,同比减少26家。在行业集中度提升背景下,国内农化优质企业成长速度表现优于行业。随着国家对“三农”的大力支持,规模小、研发技术水平薄弱的制剂企业被优势企业整合,上游农药原药生产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政策,农药行业进入结构调整期。

要点五: 技术和创新优势 公司目前拥有情报研究、合成技术研发、制剂研发、生物农药研发、应用与推广技术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等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并在行业内率先引进自动化数据采集与集散控制技术(DCS)生产装置,使得公司在技术管理与研发体系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先后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凭借在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产出绩效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公司2006年-2007年连续两次跻身中国农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2010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核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6年7月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认定为“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79件专利权证书(国内68件,国外11件),其中发明专利41件,实用新型23件,外观设计专利15件。

要点六: 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产品包括中间体、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覆盖了整个农药产品产业链。公司原药产品和大部分制剂产品所需中间体、原药由公司自产,不仅节省了中间各环节的交易成本,并且保证了中间体到原药再到制剂各类产品的品质持续改进和稳定提升,兼具综合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形成可持续的供货保障。因此,相比原药类、制剂类的农药企业,本公司“中间体-原药-制剂”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更具竞争优势。

要点七: 产品优势 公司致力于研究开发新型、高效、安全、环保的绿色农药原药、制剂和中间体,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建立了坚实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国际农化企业巴斯夫、拜耳等多家农化类跨国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成功开发出一系列富有竞争力和市场差异化的新产品。公司制剂类产品多为水性化剂型,具有环保、用药安全、不易产生药害、与其他农药无交互抗性等特点,符合国家对农药产品发展的要求,市场前景广阔。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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