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信设备 四川板块 预亏预减 商业航天 第三代半导体 氮化镓 西部大开发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通信传输设备、雷达及配套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和销售;微波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研发、应用;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许可和审批的项目)
要点三: 高波段、大功率固态微波前端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波段、大功率固态微波前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当前主要代表产品为固态发射机、新型相控阵产品及其他固态发射机产品,其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包括雷达制导导弹精确制导系统、其它雷达系统、卫星通信和电子对抗等。
要点四: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和国际格局逐步演变,我国面临的国际与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周边不安定因素较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我国国防投入不断增加。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持续保持原有的国防预算费用将无法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国防需要,因此我国的现代化国防科技工业仍然有非常广阔的增长空间。行业发展方面,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正向高技术、高强度、高合成的方向发展,其发展对国防武器装备先进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军工电子产业作为信息化战争的重要、必要核心产业,肩负着增强我国国防力量的重大使命,将显著受益于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持续增长。在各种武器的对抗过程中,以电子侦察、电子压制、电子防护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干扰与反干扰技术逐渐成为现代战争的重要形式,电子装备在飞机、舰船、导弹等武器系统中的比重持续上升。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明确,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这些意味着军工行业将迎来大发展时机。
要点五: 技术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高波段、大功率固态微波前端产品的研制,在长期的研究和生产实践中不断进行技术积累和工艺设计的改进优化。目前,公司拥有空间合成技术、高速脉冲调制技术、大功率发射组件散热技术、新型相控阵等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促进了新一代主动雷达导引头和相控阵雷达的发展。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24 项,专利覆盖的主要技术领域为高波段、大功率固态功率模块。同时,公司在研制过程中形成了一大批业内领先的非专利技术,如高速砷化镓发射机调制器技术、高速氮化镓发射机调制器技术、带隔离连续波及脉冲调制器技术、大型相控阵天线阵仿真设计技术等。此外,公司对生产中形成的一些技术进行了梳理,对于不存在泄密风险的专有技术也积极申请专利保护,内容涉及装配、测试等各个生产环节。
要点六: 设计理念优势 公司在发展中非常注重对用户需求的理解,并逐步提炼形成了自身先进的设计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对微波整机、分机和半导体元器件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十分熟悉。通过整合微波前端组件上下游技术,公司实现了对关键技术的分解,采用集成创新的方式为产品用户提出具有特色的解决方案。公司的微波前端组件工艺设计和制造技术先进。关键工艺进行不断创新,并大幅度提高了产品的质量水平和生产效率,得到用户的广泛好评。
要点七: 产品优势 公司注重根据用户需求以及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通过整合微波前端组件上下游技术,结合公司的设计理念,最终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产品。公司利用自身多年积累的技术力量,研制生产的固态发射机产品的输出功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高波段、大功率、寿命长、体积小、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高等特点,并在国内实现了高波段、大功率固态发射机工程化应用,为我国在该技术和产品领域填补了空白。另外,公司契合半导体器件高速发展的思路,自主研发了一种不同于传统 T/R的新型相控阵产品,相比传统相控阵技术,具有超大辐射功率能力,可实现免调试、模块化、轻质小型化、高效率、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的优点,未来预计市场增长空间较大。公司产品在精确制导、其他雷达应用、卫星通信以及电子对抗等领域实际运行稳定、可靠,能较好满足客户要求,得到了各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认可。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