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有色金属 安徽板块 2025中报预减 专精特新 低空经济 机器人概念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铝棒材及铝型材、铝制品、轨道交通车辆铝部件、汽车铝部件、新能源光伏部件、模具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以及其他铝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再生铝生产、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已成为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同时公司的产品还应用于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
要点四: 行业背景 我国铝工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20世纪80年代属于初步发展期,国内铝工业发展速度缓慢,铝产量始终没能突破年产40万吨大关;从1989年开始属于飞速发展期,从组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到确立了“优先发展铝”的方针,铝工业出现了崭新的局面,铝产量迅速增加。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从铝及铝合金熔炼、铸造及模具设计制造,铝及铝合金挤压、轧制、锻造,铝材表面处理,至精加工的完整产业链。从2011年至2020年,我国铝型材产量呈上升趋势。2018年,受环保政策调整的影响,铝型材市场受到较大的影响,铝材产量有所下滑。但随着光伏产业的复苏及铝型材在汽车轻量化、电子电力、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市场对铝型材的需求逐步扩大,在2020年产量达到了5,779.30万吨,逐步摆脱了环保政策调整的影响。随着光伏产业的复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铝消费的需求增速仍将高于有色金属的整体增速,预计未来整体行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保持平稳增长。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产品定制化开发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定制化产品,由于市场需求的演化,一方面,下游客户对既有的产品有更新换代、提升产品性能及降低产品成本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进步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新性能的产品需求。从接洽客户的需求开始,原材料的开发、再生铝生产、产品模具设计,到后续的产品挤压成型、淬火、时效、矫正等工艺过程中的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控制,氧化、喷涂、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的过程控制等,都有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控制指标,只有具备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积累,才能具备全流程的生产能力,保障每个环节的生产技术水准和稳定性,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公司已在上述方面积累丰富的技术沉淀和经验,并形成了储备方案,已成为公司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二)客户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依靠良好的产品品质和高效响应客户需求的优势,已成为多家大型优质客户的铝材供应商。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所属行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为公司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已成功进入新能源光伏行业第一梯队企业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通威股份、阿特斯、东方日升的供应商体系,在新能源光伏行业客户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此外,公司正逐步开拓新能源汽车业务,已进入头部主机厂的供应商体系,包括奇瑞汽车、长安汽车、小鹏汇天等。公司其他主要合作的知名企业包括:康尼机电(全国轨道交通自动门系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今创集团(全国轨道交通内装饰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无锡宏宇(比亚迪、宇通客车、金龙客车的铝部件主要供应商)、中集集团(全球最大的半挂车制造企业)、美埃科技(空气净化行业中的知名品牌之一)、英飞特(中大功率LED照明驱动电源行业的全球性龙头企业之一)等,公司已成为上述企业的稳定供应商,产品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除此,公司已成为部分境外企业(如:WAAREE ENERGIES LIMITED)的供应商。 (三)全流程生产、一体化供应的优势 建立了一体化生产体系的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体现其竞争优势:首先,提高了对客户需求响应的及时性,终端客户的需求在一体化供应商端很快就可以作出反应;其次,产品开发和交货的前置期更短;再次,一体化供应商可将更多的加工环节纳入自身的生产体系,可降低客户的整体采购成本,优化成本管控,增强市场竞争力;最后,提高了产品与服务质量,一体化供应商全流程对产品的质控要求和终端客户的标准是一致的,可以将质量管控前置到原材料采购环节,生产的产品质量从各环节中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四)成本控制优势 铝型材的加工涉及的工艺较多,各工艺(熔铸、挤压、氧化、喷涂、电泳、精加工、焊接、机加工等)的成品率是控制成本的主要手段。公司通过收集各阶段成品率的数据,对各阶段工艺中影响成品率的因素进行科学分析,与研发中心及产品技术中心一起对生产过程的各阶段工艺进行优化,建立各工艺各环节的时间控制、温度控制、频率控制、力度控制等数据参数,形成每个产品各环节的作业指导书,要求生产环节的操作人员严格按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提升各阶段的成品率,优化工艺流程及成本管控。同时,公司通过自身的生产工艺及厂区布置等环节的优化,建立适合自身的设备及场地的工艺流程,缩短各环节的转换时间,提升生产效率。此外,公司通过再生铝的生产,进一步优化全流程生产体系,从原材料端降低成本。 (五)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优势 公司建有院士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113产业创新团队,并与部分高校如:中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与天长市人民政府、中南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筹建鑫铂-中南大学材料学院天长合金材料研究院,重点关注铝合金的新型轻质材料,结构一体化、智能化、柔性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的研发,打造绿色、环保、高效、高精度、可循环使用的合金型材新优势,满足市场对高性能、高质量、环保型合金材料的需求,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提升合金材料及其加工制备在安徽省乃至全国范围的产业地位。 (六)高品质、稳定的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以高品质的产品树立品牌和企业形象,先后通过了中国华夏认证中心的各项审核,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生产件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顺利通过了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与审查。同时,公司拥有业内先进的制造设备和检测仪器并组建了完善的专业质量管控人才队伍,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计量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可靠及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公司赢得市场客户认可、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关键措施。公司建立的产前原材料采购的品质管理、产中工艺流程的数据化精细管控、产后多个环节的严格品检等多体系及多维度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产品的高品质及稳定的质量,逐步建立自身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七)沉淀了丰富的技术储备与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铝型材及铝部件市场,致力于研发生产高品质、高精度的产品,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筹建院士工作站,建有省级技术中心、滁州市第三批博士创新工作站、113产业创新团队,并与中南大学合作成立鑫铂-中南大学材料学院天长合金材料研究院,重点关注铝合金的新型轻质材料,结构一体化、智能化、柔性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技术及行业经验积累,公司成功掌握了合金成分配比、差异化挤压工艺技术、温度控制技术、精密的在线淬火工艺技术、时效工艺技术、表面处理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在原材料合金配比和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方面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为公司有效控制成本、提升产品附加值提供了技术支撑。成熟的技术工艺和研发设计实力使得公司在开发能力、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自动化水平等都具有一定优势,也使得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要点六: 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对外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28,089股,发行价格4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60.5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09,121.83元。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9月19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4,525.3137万股增加至14,762.2137万股,注册资本由14,525.3137万元增加至14,762.2137万元。限售股份变更为10,090.18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5%;无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4,672.02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15.73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5名。
要点七: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