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公用事业 广东板块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地下管网 绿色电力 垃圾分类 乡村振兴 国企改革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自来水制售、供排水管网工程和垃圾焚烧发电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来水制售、供排水管网工程和垃圾焚烧发电。其中,公司自来水制售业务由母公司顺控发展及子公司水业控股实施,供排水管网工程服务主要围绕自来水制售业务开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由子公司顺控环投负责。
要点四: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行业类别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行业类别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
要点五: 区域优势 公司业务属于公用事业范畴,且立足于佛山市顺德区,与当地国民经济紧密相关。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和《2019年佛山市顺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介绍,顺德区位于珠三角腹地,北接广州,南近港澳,面积806平方公里,毗邻广州、中山、江门三市,下辖4个街道、6个镇,205个村(社区),常住人口278.32万,其中户籍人口151.65万。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23.18亿元,增长7.1%;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84亿元,增长4.7%。此外,顺德区作为以制造业为主的经济大区,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0.9%,是全国最大的空调器、电冰箱、热水器、消毒碗柜生产基地之一,被誉为“中国家电之都”、“中国燃气具之都”、“中国涂料之乡”。经过多年发展,顺德区培育了家电、机械装备两个产值超两千亿元产业集群,崛起了美的、碧桂园等知名企业,涌现出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有影响力的“隐形冠军”企业。未来,根据《顺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佛山市顺德区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等地方规划,顺德区将通过开放合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产业升级、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实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该等规划的制定及逐步落实,为公司业务的巩固及进一步扩张提供有力保障。
要点六: 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供水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供水生产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相关规范,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ISO14001及OHSAS18001等管理体系认证;②生产管理方面,为提高供水质量、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建立了供水生产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供水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其中,公司因供水生产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曾获得顺德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顺德区科学技术三等奖;③水质控制管理方面,公司实行全过程、多层级的监控机制。其中,顺控环检具备CMA、CNAS等专业资质以及对饮用水、地表水等开展水质检测的能力。上述举措有效提高了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供水成本以及提高整体竞争力。
要点七: 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自来水制售业务,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业务范围已扩展至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以及环境检测服务等领域,并致力于发展成为城市综合环境服务商。目前,尽管公司经营范围集中于顺德区,且部分业务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但已初步具备综合服务能力。未来,随着该等业务的不断成长,公司综合服务优势将更为凸显,并为公司跨区域发展奠定基础。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