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非金属材料 浙江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股权激励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产:热转印色带、热转印碳带(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热转印碳带、热转印色带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复合材料,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热转印碳带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是专业从事热转印碳带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率先研发出条码打印热转印碳带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包括条码碳带、打码碳带、传真碳带、水转印碳带等。
要点四: 热转印碳带行业 2000 年以来,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加,我国国内出现了天津赢事达办公用品厂、天地数码等专业生产热转印碳带的企业。2005 年天地数码开始研发条码碳带并引进生产线进行生产,是国内率先生产并销售条码碳带的企业之一。我国热转印碳带领域涌现出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行业生产能力和产量均稳步提高。此外,我国加入 WTO 后,一些国际企业向我国转移了部分产能。但具有自主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本土专业生产碳带企业数量仍然较少,目前行业内的大部分厂家并不生产碳带而只是代理国外的品牌或进口半成品以后进行分切然后再销售。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热转印色带生产国。在蜡基碳带领域,我国企业的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也是蜡基碳带的主要生产国家。但在混合基和树脂基产品领域,国内高端热转印碳带目前几乎被少数外国厂家所垄断。对于混合基和树脂基等高端产品领域,面对技术垄断,国内企业有通过与国外企业合资等方式引进技术。也有以天地数码为代表的国内企业选择自主研发的路径,不断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加大了混合基、树脂基碳带等高端产品的研发力度,陆续推出多款中高端新产品,并掌握了核心技术,与国际一流企业在高端领域展开竞争。
要点五: 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专注的研发团队,在研发广度和研发深度均能支撑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依靠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是我国较早生产传真碳带并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也是我国率先研发并生产条码碳带的企业之一。公司在配方研发、工艺创新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核心技术。公司凭借研发和自主创新优势,是率先研发出混合基和树脂基产品的本土企业之一,打破了国际企业在高端产品的垄断。
要点六: 产品线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涵盖了几乎全部热转印碳带领域产品。作为公司最主要的条码碳带,在混合基、树脂基领域公司也率先取得了突破,打破了国外企业在高端产品的垄断。公司的混合基、树脂基碳带产品根据不同性能,又有彩色碳带、水洗碳带、高速碳带等适应于不同领域的产品。产品线的丰富,使得公司的产品能够广泛适用于多个领域,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因此,公司产品在适用性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要点七: 性能优势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条码识别,对于条码的精确性和可识读率有着较高的要求,此外,不同应用行业对于条码打印的介质、工作环境、条码保存环境有着特殊要求。公司的热转印碳带产品除了在打印的图文耐刮擦、不同的打印介质的适应性高、在相对恶劣的环境下保证打印图文的可识读性上具有性能优势,还根据不同应用行业的特殊需求,研发在性能上满足特定行业需求的产品,由于产品性能优势,使得公司在下游应用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要点八: 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是国内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作为组长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热转印色带通用规范》SJ/T11300-2005,作为组长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热转印色带通用规范》(GB/T28439-2012)。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也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蜡基、混合基和树脂基三种主要产品类型均有一部分产品质量已达到可以替代世界上同类型的主流产品的质量水平,特别在蜡基产品领域,在国际市场上替代国际一流企业的产品明显。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全球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全球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本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营销力量和可用设施,在加拿大、印度、墨西哥、巴西、东欧地区(俄罗斯)分别增设1家子公司,在西欧(德国、法国)、亚洲地区(阿联酋、马来西亚)分别增设2家子公司,并增加现有美国和英国子公司的规模,共计增设和扩大11家海外子公司,通过建设并扩大全球营销渠道,将天地数码打造成全球知名的TTR制造企业。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