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橡胶 其他橡胶制品 云南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装配建筑 雄安新区 西部大开发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橡胶减隔震制品、橡胶隔震支座、金属减隔震制品、桥梁支座、桥梁减隔震制品、橡胶减振制品、金属减振制品、抗震支吊架系统、减隔震建筑相关配套产品、速度型消能器、位移型消能器、复合型消能器、调谐质量消能器、金属结构、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其他建筑及安全用金属制品、其他橡胶制品的制造、生产、销售、研究、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承接建筑物结构加固、改造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减隔震(振)产品 震安科技是专业从事建筑减隔震(振)技术咨询,减隔震(振)结构分析设计,减隔震(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振)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成套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要点四: 建筑减隔震行业 随着政府对于减隔震行业的法规规范和政策扶持,国家对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视和减隔震技术宣传普及度的提高,减隔震技术推广和应用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5月12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颁布,学校、医院等建筑在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减隔震市场需求显著增加。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建筑减隔震行业,因该行业的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尚处于完善阶段,存在一定的缺失和不足,导致了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缺乏有效规范和引导,呈现出无序的状态。公共卫生事件以后,宏观经济下行,国内基建行业建设进度放缓,建筑项目开工率同比有所降低。2024年1月,国务院颁布《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基建行业建设进一步放缓,减隔震行业景气度出现下滑。

要点五: 技术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设立了由周福霖院士领衔的院士工作站,同时组建了苏经宇工作室研发团队及技术工艺成本核算中心,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制造水平。公司拥有一支涵盖橡胶、高分子材料、化学、机械加工、工程结构等多学科领域的专业技术团队,研发实力雄厚,并与国内众多设计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要点六: 行业标准的参编者 公司产品标准的多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公司凭借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了多项地方、行业及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作为参编单位或主编单位,累计已编在编的减隔震技术标准80部,其中国家标准4部、行业标准7部、团体标准21部、地方标准41部、企业标准5部。公司参与了《橡胶支座第5部分:建筑隔震弹性滑板支座》GB20688.5-2014、《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60-2015、《建筑摩擦摆隔震支座》GB/T37358-2019、《建筑隔震设计标准》相关技术工作。

要点七: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置于首位,严格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在隔震产品方面,公司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全面超越国家标准要求;在减震产品方面,公司依托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同时部分核心产品的性能指标优于现行行业标准。这一高标准的质量管控体系,不仅确保了公司产品具有卓越的质量水平,也显著提升了采用公司产品的减隔震建筑物在遭遇大地震时的安全储备。

要点八: 需求定制优势 在提供标准化、系列化产品的基础上,公司具备根据客户具体应用场景及特殊功能需求,提供非标定制化产品的核心技术能力。针对部分具有特定抗震设防目标或结构复杂性的工程项目,市场上往往难以获取现成的成熟解决方案。公司依托多年来的技术积累与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能够深入分析客户需求,提供从方案设计到产品落地的全流程个性化定制服务,有效满足各类复杂工况条件下的减隔震需求。

要点九: 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系统性的资源整合,成功突破传统单一产品生产企业的局限,构建了覆盖减隔震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能力。具体而言,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涵盖减隔震技术咨询、结构分析设计、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产品销售、施工监测以及安装指导与维护更换等环节的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

要点十: 品牌及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学校、医院、商住地产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对抗震设防要求较高的建筑领域。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与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承揽了众多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标志性减隔震项目,典型代表包括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京首都博物馆东馆、上海日本领事馆、唐山中海油LNG储罐项目以及云南省博物馆等。其中,被誉为“新世界七大奇迹”之首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项目,已成为全球减隔震领域的新标杆,充分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要点十一: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二: 股利分配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应考虑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要点十三: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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