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纤行业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富时罗素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深成500 碳纤维 商业航天 军民融合 新材料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高性能碳纤维、织物、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织物的研发、生产、销售,所产产品主要用于航空、航天领域。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当前,碳纤维行业延续着结构性分化发展的特征。在航空航天领域,对高性能碳纤维的需求持续攀升,尤其是高强度、高模量产品,成为提升高技术装备性能的关键材料,国内企业在高端产品自主供应能力上仍显不足。与此同时,中低端市场内卷态势突出,随着前期投建的民用产能集中释放,普通碳纤维及预浸料等中间产品供应过剩,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频繁陷入价格战,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压力。整体来看,碳纤维及其相关制品市场快速扩张,但下游应用领域拓展滞后,产能和应用不匹配,产业链上下游呈现不均衡、不平衡的状态。然而随着各下游领域对材料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推进,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创新需求与机遇。在政策支持与技术创新驱动下,行业正加速向差异化、高端化转型,一方面通过产学研合作攻克高性能碳纤维制备等关键技术,另一方面积极拓展能源、低空经济、氢能储运等新兴应用场景,推动碳纤维在民用领域的高质量应用。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体系化的产业化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团队由国内碳纤维领域行业领军人才组成,技术完整,传承有序,均为我国自主培养的高性能碳纤维研发及产业化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曾长期在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从事碳纤维研究工作,并完成了多项国家课题。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公司构建了科学的培养体系,培养了机械、设备、上浆剂、复合材料等专业技术型与管理型人才,形成涵盖碳纤维全产业链的完整、体系化人才梯队。团队先后承担和圆满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课题任务,并获得国家“航空高性能碳纤维创新团队”“江苏省双创团队”等多个荣誉称号。团队熟悉碳纤维研发生产全流程及关键设备的设计与调试,能精准对接客户需求,且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能有效缩短研发及调试生产时间,为未来研发更高级别碳纤维及其加速产业化打下深厚的技术基础,对带动销售、占领市场产生着积极作用。 (二)自主可控、特色鲜明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体系 公司充分发挥在市场需求洞察、资源整合和成果转化方面的优势,积极引领产业创新方向。坚持以中高端为主,柔性线与专线相结合,牌号统型与定制化相结合,主导产品与用户技术需求相结合的灵活模式,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作为国家先进碳材料产业集群的发起单位之一,公司充分发挥自主可控与产业链源头牵引力,围绕创新链,完善产业链,全力推进新项目建设和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形成优先满足国家需求、快速满足市场需求的产业链模式,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化在中高端复合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汇聚各类优势创新资源,与高校、科研机构及上下游企业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共同攻克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形成了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 (三)长期的积累不断转化为创新和市场优势 公司ZT7系列碳纤维产品在航空、航天领域已实现多年稳定批量应用,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和优质客户口碑,目前以“提速提束”为突破口,加速向多领域渗透。ZT8作为航空航天主干材料,持续拓展应用场景。以ZT9H为代表的新一代碳纤维产品凭借其优异的性能表现和稳定的质量,市场表现超出预期,进而形成了高端市场一流的企业品质声誉。公司始终践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人精我变”的理念,一以贯之地保持和发挥着自主可控优势,紧密配合用户需求,开发系列化、纵深化产品,从结构材料到结构功能一体化的发展,使得公司市场应用场景得以不断扩宽。公司历经“大航空”全周期、长寿命的完整验证洗礼,对行业规律、技术趋势的把握和创新的认知已经深入基因,在创新驱动战略下,持续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市场布局,针对用户对材料“高功能化、多功能化、结构和功能整体化、智能化及低成本化”的发展趋势,不断投入资源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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