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工程咨询服务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预亏预减 低空经济 新型城镇化 换电概念 华为概念 乡村振兴 海绵城市 粤港自贸 智慧城市 深圳特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规划、建筑、市政道桥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工程咨询;自有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要点三: 国土空间规划 公司是国内首家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前瞻性与统领性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特征,决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利用、城乡建设领域的引领地位。基于此,新城市秉承创新规划的业务发展理念,致力打造“国土空间和建设领域全程解决平台”,面向土地全生命周期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各级政府部门、知名企业和城乡社区提供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的专业服务。公司具体业务范围包括:(1)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类业务、(2)工程设计类业务、(3)工程咨询类业务。

要点四: 规划设计咨询行业 规划设计咨询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变化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城镇化发展阶段、城乡建设政策要求等因素。目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数十年的快速扩张转向新时期的高质量发展,行业的发展方向也逐渐从服务于城乡建设转向服务于全域空间治理。随着中央对“城市更新行动、智慧城市建设、数字化赋能、绿色生态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提出新的要求,以及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代表的“多规合一”改革的推进,在助力规划设计行业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的同时,对行业企业的融合能力、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规划设计咨询类业务与城镇化率密切相关,截至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72%,城镇建设已经从高速增长时期转向高质量发展时期。特别是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而提出,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内容予以明确。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再次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由此,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特点的城乡统筹的高质量发展态势已逐步确立。此外,近几年来,伴随着“双碳”要求、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进一步实施落地,中国城镇化的新阶段到来,高质量城乡统筹建设必然对规划设计咨询行业提出新的要求,开拓新的增长空间。

要点五: 业务资质全,综合能力强 公司致力于打造“国土空间和建设领域全程解决平台”,以城市规划业务为核心,不断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具备了全方位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的服务能力。在公司内部的有效组织下,公司的综合能力和对外竞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公司具备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可以提供城市发展研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各层次城市设计。公司不断扩展业务范围,具备了建筑工程甲级、市政道路甲级、风景园林甲级、工程咨询资信甲级、桥梁乙级、给排水乙级、土地利用规划乙级及林业调查规划丙级资质,能提供建筑设计、市政设计、综合交通规划、低碳城市建设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土地整备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综合性全面服务。业务板块齐全,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各业务板块高度协同,对外综合竞争实力强。

要点六: 技术转化快,创新能力强 凭借对技术的创新能力与应用能力,以及对规划设计行业发展前沿的实时洞察,公司获得政府机构等社会各界的认可,被延续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入榜“深圳文化企业100强”。 区位优势,先进技术和经验引领。公司地处深圳,深圳正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新创业的氛围浓厚,且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的优惠,具备创新的基础条件;同时,珠三角地区规划设计企业众多,优秀企业交流频繁,创新氛围浓厚,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随着深圳城市品质的不断提升,公司众多项目与全球顶级设计团队同台竞争,率先接触到世界前沿、先进的设计经验和超前的设计理念,在未来内地分公司建设时能充分带去先进经验。

要点七: 资源整合全,实施能力强 公司率先响应国家倡导,全面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供从建设项目策划决策、建设实施直至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技术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二者综合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报批管理、勘察管理、工程设计、规划及设计优化、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所有业态。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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