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河南板块 养老金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深成500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信息记录材料、油品添加剂材料、聚烯烃抗氧剂、重烷基苯磺酸(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及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油品添加剂、无碳纸显色剂等精细化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完善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工艺,凭借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润滑油添加剂供应商和全球主要的无碳纸显色剂供应商。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全球润滑油添加剂行业自20世纪30年代发展以来,经过多年的积淀与迭代,至今已逐步进入相对成熟阶段。润滑油添加剂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市场规模较大,全球润滑油添加剂需求量约500万吨,中国为全球润滑油添加剂重要的消费国之一。润滑油添加剂行业具有极高的技术门槛与客户准入门槛,全球供应比较集中,主要由少数国际公司为主。我国润滑油添加剂产业起步较晚,自20世纪50年代添加剂产业逐步建立以来,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历经几十年的积累和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研发优势 1、核心技术 本公司以技术研发作为生存发展之本,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创新,掌握了主营业务领域的核心技术工艺。 2、研发团队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团队建设,一方面持续引进技术带头人、国内外知名专家,另一方面着力培养自己的研发团队,具有一支国内外互补、老中青结合的研发人才团队, 3、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平台和研发创新模式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可持续研发创新模式,除不断加强自身研发实力外,同时注重与专业研究院、高校、合作企业、产业联盟、学会协会合作与交流,积累了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分工协同创新的经验,形成了开放、前瞻的研发技术体系。 4、研发基础设施和实验能力 公司的研发分析机构现拥有多个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分析检测中心拥有完善的科研试验仪器和分析检测设施,公司目前有多个不同型号的产品在研发,分别有对应的实验室;同时还建设了功能齐全、占地达400平方米的中试车间,具有多台反应釜和配套设施,具备各种单元操作能力,从而保证科研成果的顺利产业化。 (二)产品优势 1、产品质量保证 公司依靠自身科研力量,持续进行技术和工艺改进使得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的性能稳定提升,公司润滑油添加剂产品在浊度、沉淀值、产品收率、质量稳定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已成为国内外多个著名润滑油生产商的合作伙伴。 2、原材料拓展 精细化工行业原材料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性能的稳定可靠,公司一直在核心原材料的自产化上不断探索进步。 3、产品品类齐全 公司自1999年开始润滑油添加剂单剂的研发,经过十几年的不断研发和拓展,公司具有完整的主流单剂自主生产能力,产品线覆盖清净剂、分散剂、ZDDP、高温抗氧剂等多个系列,涵盖了完整的主流添加剂单剂品种。 (三)生产优势 1、素质过硬的产业工人队伍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一直在精细化工行业深耕精耘,培养了一批精细化生产、严苛化质控的产业工人队伍。 2、产能规模优势 随着产销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持续加大投入,扩建润滑油添加剂产品产能,公司单剂产能超过30万吨,稳居国内“第一阵营”。 (四)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共同创业多年,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均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团队内部分工明确、凝聚力强,对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洞察力和把握能力。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要点九: 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 2022年5月24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00万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分红派息日期:1.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7日;2.除权除息日: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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