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环保行业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微盘股 PPP模式 深圳特区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及服务;环保水务(直饮水、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中水、污水、废水、给排水、污泥处理处置、水体修复与水环境治理、智慧环保水务、供热供蒸汽等)项目及配套设施(含管网)的投资、咨询服务、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直饮水、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杂用水、中水回用的供应和销售;智能监测设备、水处理设备、材料、水处理产品、电气自控系统、水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要点三: 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智慧水务 公司业务聚焦工业污水处理和优质供水领域,整合智能装备、新材料、水处理药剂等产业链业务,搭建智慧化平台,为客户提供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深水海纳始终践行“守护绿水青山,共创美好未来”的企业使命,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己任,立足深圳,服务全国,致力于成为中国生态环境智慧治理领导者。
要点四: 环保水务处理行业 2022年以来,多项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自上而下逐一落地,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环保行业细分领域市场空间不断深化扩大,有效激活了环保市场需求,环保水务处理行业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政策导向整体向好,一方面,国家环保政策、节能减排政策均提出要不断加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防治水环境污染和缓解水资源日益短缺;另一方面,国家对居民用水安全和用水质量的重视及投入,我国居民对优质饮用水和管道直饮水的需求快速增长,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要点五: 布局水处理产业全场景,持续业务创新与协同打造核心竞争力 2022年半年度,公司持续延长和纵深在水处理产业全场景的布局,在聚焦工业污水处理及优质供水主营业务的同时,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业务,逐步将业务领域延伸至新材料、高端智能装备、智慧水务、污泥处理处置等业务,不断进行业务探索与创新,同时促进各业务场景中的协同,不断放大产业聚合效应。在全产业链上深耕不辍的探索与创新帮助公司持续拓展在环保水务行业中的深度与广度,成为公司环保水务业务稳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要点六: 聚焦主业,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 公司聚焦工业污水处理和优质供水主营业务,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智慧化平台为引领,以产业链布局为支撑,经营模式从单一的EPC模式拓宽至BOT、ROT、BOO、BOOT、TOOT、EPC、OM等模式及其组合模式,构建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装备”于一体的“轻重结合”的商业模式,具有系统化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能力,能满足政府、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客户跨领域业务打包整合的需求,逐步转变为“环保管家”式的为客户提供系统化的智慧治理综合解决方案。自成立以来,公司已建设或运营800余个环保水务项目,经营区域从广深地区扩张至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经济区等区域,在全国各地提供专业运营服务的分子公司多达23家,形成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是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凭借着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公司得到了行业内各主管部门和客户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被评为2021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及园区水处理领域领先企业奖、中国水务行业十大领军品牌、最具投资价值奖(2018-2021连续4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21深圳500强企业、深圳知名品牌等。
要点七: 20余载深耕细作,构筑卓越运营品质 经过超过20年的深耕细作,卓越的运营能力已成为公司在行业的名片。公司通过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技改以及进行曝气改造、巩固分质改造效果、调整进水和工艺运行等措施,同时在传统的运营模式中融入数字化技术,推进Hy-SMART智慧水务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运营大数据的平台优势,通过一系列管理革新措施持续缩小产销差率,降低吨水药耗、电耗,推进智能运营稳健发展。凭借规范运行的责任担当和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公司普遍得到了项目所在地政府的高度好评。公司以运营优势为基础,推动市场拓展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发挥项目驻地优势,积极推进提标改造和二期扩建,拓展轻资产模式,并进一步深耕优势地域产业链发展,辐射周边增量市场,形成以城市为核心的项目群。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