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社会服务 专业服务 其他专业服务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中字头 核污染防治 央国企改革 食品安全 深圳特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辐照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实验室检测;工业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投资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
要点三: 大健康科技服务企业 公司是大健康科技服务企业,主要业务领域为辐照技术服务、消毒供应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及电子加速器研发装备制造。
要点四: 核技术应用产业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报告(2025)》,过去十年,中国核技术应用产业迈入高速发展期。2024年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产值已达8,900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提升至0.66%,2020至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5.6%。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统计,美国民用核技术应用领域年产值占GDP比例约为4%~5%,日本和欧洲约为2%~3%。根据《中国核技术应用产业年鉴》(2025年版)数据,全球医疗保健产品工业化灭菌市场中,辐射灭菌占比约45%,环氧乙烷灭菌占比约50%,其他灭菌方式占比约5%,而国内市场中,辐射灭菌占比还不到15%。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重视,监管力度的加大,一系列相关法规、标准相继颁布实施,规范了行业运作,提高了质量要求,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要点五: 核心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公司参与了医疗保健产品、食品、无菌包装材料辐照灭菌、辐照剂量测量等23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2025年,公司新增医疗产品辐射灭菌在不同装置间加工转移规范标准制定研究、内毒素细胞因子吸附柱γ辐照灭菌工艺研究、AGV机器人在辐照仓储场景下的物流自动化技术研究、辐照业务数字化智慧工厂平台研究等技术研发项目立项41项,软件著作权2项,新增专利38项(含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
要点六: 管理优势 完善的剂量管理系统。剂量控制是辐照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核心,剂量测量的可靠性是产品质量的保障基础。所属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剂量测量系统,全面掌握剂量计系统操作程序和偏差控制的方法,剂量测量设备均进行检定,公司制作的重铬酸盐剂量计及进口的剂量计,每年两次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剂量量值溯源,确保剂量计测量量值的准确,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要点七: 规模优势 公司拥有辐照装置的经营网点位于优质客户资源最集中的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形成了跨地区的连锁经营网络。公司一直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区域的动态,稳步加快向其他经济发达区域的扩张步伐,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构建全区域覆盖的连锁经营网络,进一步分散单一市场风险,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势。
要点八: 客户优势 客户认可度高。公司一贯坚持高品质服务,凭借专业、稳定、可靠的服务质量和多样化的服务能力,与众多大型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服务质量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部分客户为大型跨国企业的境内子公司或国内代工企业,其产品经辐照后出口至海外。截至报告期末,已有多家跨国企业将公司认定为国内合格辐照灭菌供应商,其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通过公司辐照灭菌后可直接进入销售渠道。
要点九: 经营优势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一座辐照装置通常主要为一定距离内的客户提供辐照技术服务,容易对单一区域内的企业形成依赖。公司采用了行业内创新的连锁经营模式,即在全国重点市场区域设立经营网点,并在钴源采购、融资、投资、运营管理、人员调配等方面实行集中管理经营。这种经营模式有助于公司实现经营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有效分散对单一经营网点客户依赖的风险。
要点十: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