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有色金属 上海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超超临界发电 中俄贸易概念 高送转 医疗器械概念 3D打印 页岩气 核能核电 新材料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增材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温耐蚀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业务是高温耐蚀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铸造高温耐蚀合金、变形高温耐蚀合金、特种合金焊材等,并可为客户提供预保护或修复性的特种合金材料表面堆焊服务、精密机械加工服务。
要点四: 高温合金行业 我国高温合金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师昌绪院士将我国高温合金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6年至20世纪70年代初,是我国高温合金的创业和起始阶段。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是我国高温合金的提高阶段。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是我国高温合金的新发展阶段。国内高温合金及耐蚀合金从业企业主要以国有特钢企业、长期从事高温合金科研工作的部分科研院所属企业为主,近年来行业内也涌现出不少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如钢研高纳、图南股份、应流股份、中洲特材等。近2年来,国内行业上市公司纷纷加大高温耐蚀合金铸件、变形合金等研发生产项目投资,加快产能扩张步伐,部分项目如钢研高纳青岛一期项目已建成投产。
要点五: 突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新中洲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上海市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石油化工行业特种合金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公司核心产品拥有上海市钴基连铸焊丝成果转化证书及镍基高温合金焊粉成果转化证书。公司参与了国家和行业4个标准的编制,分别是《堆焊工艺评定试验》、《焊后热处理质量要求》、《铸钢件焊接工艺评定规范》、《熔模铸造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公司作为焊材提供方和试验主体,参与了上海核工院牵头的《核电用焊接材料工程化应用研究》。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批国家专利4项,累计获得国家专利98项。通过20多年专业从事高温耐蚀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技术积累,在铸件、锻件、焊材生产上拥有12项核心技术,研发生产的产品种类齐全,公司可为客户提供钴基、镍基、铁基、铜基4个系列的合金产品,300多个牌号;产品形式包括铸件、锻件、焊丝、粉末、弹簧、精密机加工服务、焊接服务等,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满足其整套产品的各种形式的特材需求。公司是行业产品链最完善、产品种类最齐全的企业之一。
要点六: 高效的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经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各司其职,积极实施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公司经营层及核心骨干拥有特种合金行业专业教育背景,来自核工业院所、航空院所等专业单位,从事高温耐蚀合金行业经营管理多年,具备较高的运营管理能力。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心骨干队伍较为稳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人员年龄结构及学历层次在不断优化。公司正全面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工程,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实施ERP+MES+OA系统协作运行,将建立最佳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提高公司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要点七: 较强的市场品牌竞争力 在我国高温耐蚀合金行业特别是民用高温耐蚀合金领域,“中洲特材”这一品牌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具有较强的品牌竞争力。公司始终坚持“客户至上、质量第一、诚信经营、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在产品质量上公司高标准、严要求,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能力,经营20多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客户投诉,以过硬的品质赢得了客户的信赖,2019年美国艾默生集团全球供应链总裁亲自来到中国为公司颁发了全球最佳铸件供应商奖牌;在合同履行中,我们坚持诚信经营,严守合同契约,严格履行合同,无论是客户、还是供应商,无论其规模大小,公平对待,童叟无欺,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认证资质齐全,具有较高的市场公信力。公司是高温耐蚀合金行业国内产品、材料认证资质最为齐全的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ISO13485、ISO17025、CE-PED、NORSOK-M650等体系认证和产品/材料认证,是上海市的铸造达标企业和锻造达标企业;“盾”牌商标是上海市著名商标。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