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300983)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工程咨询服务 上海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新型城镇化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图文设计制作;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研发、咨询与技术服务。公司以方案设计为轴心,聚焦于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建筑设计的前端各环节;并根据下游客户需求,提供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在内的一体化建筑设计解决方案。

要点四: 行业背景 报告期内,受下游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土地成交大幅减少的影响,上游建筑设计行业亦出现了受托设计业务萎缩、资金回笼乏力、市场竞争加剧的困难局面,建筑设计企业面临来自市场、业务、资金和人员等多方面的较大经营压力。一方面,下游企业的流动性危机致使其将资金面压力逐步向供应端传导,从而直接导致为其提供服务的建筑设计企业在应收账款回款及时性、安全性方面的经营风险相应增加,建筑设计行业总体性的回款延缓情形进一步加重,对出险企业的款项回笼安全性面临挑战;另一方面,受下游市场供求关系重大变化的根本性影响,加之下游企业本身亦缺乏新资金参与新地竞标和新项目启动,使得土地成交急剧萎缩,从而直接导致从事前期服务的建筑设计企业业务量亦相应出现较大滑坡;同时,在集中供地政策调控下,下游客户前期拿地过程中对方案设计类供应商服务响应的及时性、精准性要求进一步提高,也使得建筑设计企业在项目前期投入的人力成本增加,从而导致方案类建筑设计企业的竞争负担进一步加剧。但是,就从中长期而言,下游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不会改变,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趋势亦不会改变,并将继续促进建筑设计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创新创意人才平台优势 建筑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与智力密集型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是建筑设计企业竞争能力的直观体现和重要保证,亦是成功参与行业竞争获取合同订单的关键因素。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为中心的多层级的设计研发团队。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毕业于国内外一流建筑学府,有20余年的建筑行业从业经历,拥有丰富的大型复杂项目设计经验及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从而在管理层面确保了公司整体设计理念、经营理念、发展理念的核心优势,以及设计创意的持续输出和项目资源的稳定。 (二)技术研发优势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竞争力,公司在设计高品质产品的同时,积极进行建筑设计领域相关的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开展领域内科研及技术开发项目。公司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专利尚在有效期内的共计13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另有软件著作权46项。 (三)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依托自身品牌、客户资源等核心优势,紧紧围绕国家区域经济建设核心城市进行业务布局,在全国多地建立设计服务网络。公司借助总部+区域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在上海总部设计、管理以及销售资源的支持下,由区域分支机构在当地及周边地区协助总部承接和开展设计业务,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在国家重点经济发展区域的市场份额,扩大品牌影响力,并提升了公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及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的效率,从而形成一定的服务网络优势。 (四)客户资源优势 近年来,公司凭借过硬的技术能力、快速的响应能力、优质的服务、较高的品牌美誉度以及良好的市场口碑,与保利集团、华润置地、中国金茂、临港集团、中冶集团、中粮集团、中海地产等众多国内知名的头部房地产企业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得到了下游国内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 (五)品牌及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秉持“让设计和生活充满想象力”的企业价值观,坚守“基于理性主义的精细化”的核心设计理念,在设计中充分发挥设计师个体的创意创新能力,结合公司整体的技术积淀及品控管理,完成了包括多个国内一、二线城市地标性建筑、核心商业区综合体、传统历史风貌区、高铁站前区域综合开发以及中高端酒店等一系列具有开创性和代表性的建筑设计工作,在行业内形成了明显的品牌优势,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近年来,公司又在城市更新、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与复原、“两旧一村”改造、租赁住房等众多新业态、新业务增长点方面形成了深厚的项目经验和品牌积淀,并取得独特的竞争优势。一方面,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项目的承接和业务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丰富的项目经验又大幅提高了公司同类型项目的设计效率和品质,促进了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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