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机械设备 专用设备 楼宇设备 浙江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物联网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专业从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提供相关安装和调试服务,以及电梯维修保养、配件销售、更新改造等后市场服务。自设立以来,公司坚持“国际化、科技化、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形成了以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十余种系列产品的布局,致力于成为优质的电梯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
要点四: 电梯行业 2025年是电梯行业转型攻坚的关键一年,面对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国内新增需求阶段性承压的行业环境,我国电梯产业摆脱单一增量依赖,正逐步迈入存量市场为主导、海外强势突围、技术迭代加速的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与此同时,安全监管体系、行业标准规范正在持续完善,将全方位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深度转型,并牢筑长期稳健发展的根基。
要点五: 公司品牌与质量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品牌文化和较强的品牌实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获得了各级政府、行业、合作伙伴、用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产品被认定为“中国机械工业名牌产品”、“浙江出口名牌”,公司经典工程荣获“世界电梯工程奖”、“大世界基尼斯之最”、“全球电梯经典工程奖”。公司被授予“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工业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试点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浙江省智能工厂”、“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管理现代化企业”等多项荣誉,森赫电梯在客户心中树立了专业、可靠的品牌形象,为品牌塑造和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要点六: 技术优势 坚定推行科技创新战略,掌握电梯核心技术,实现高端产品自主化,持续专注打造智慧化电梯产品技术创新与服务。
要点七: 人才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已构建起一支多元化、专业化、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进步与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要点八: 营销管理优势 森赫电梯以“只为安全到达”为品牌核心价值理念,精准定位市场需求,专注于打造安全、智慧、绿色、节能的电梯产品。这一清晰的品牌定位使其在竞争激烈的电梯市场中脱颖而出,有效满足了客户对于楼宇交通解决方案的安全与高效需求。森赫电梯的产品广泛应用于住宅、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酒店、医院、学校、轨道交通等楼宇和公共交通领域,体现了其产品的多样性和适应性。公司能够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楼宇交通解决方案。
要点九: 智能信息化系统管理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极具国际化视野的电梯品牌,自创立之初便坚持走高端制造、品质发展道路,始终秉承严谨、务实、精益求精、崇尚科学的精神,坚持标准化生产,以追求产品“零缺陷”的要求来保证产品质量,为电梯持久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要点十: 产品矩阵优势 公司形成乘客电梯、家用电梯、旧梯加装、自动扶梯等全品类产品布局,实现全等级、全尺寸、全场景覆盖,精准匹配公共基建、保障房、老旧小区改造、家用私梯等细分场景。家用梯主打低噪音、轻量化、高耐用特性,斩获用户优选家用电梯品牌;加装梯适配老旧小区复杂工况,支持部件利旧改造,降本增效优势突出;高端客梯与货梯通过欧盟CE、CUTR等十余项国际认证,品质对标外资品牌,兼具高性价比与交付效率。
要点十一: 区域优势 森赫电梯所在的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作为长江三角洲电梯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区域之一,拥有众多电梯整机制造企业和配套件生产企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这种产业集群的优势在于,企业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和协同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同时,产业集群内的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推动整个产业的创新发展。
要点十二: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三: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四: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