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高送转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二氧化硅。国内物资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二氧化硅具有化学惰性和多孔结构等优良性质和独特属性,被称为“工业味精”,应用领域广泛,我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牙膏领域,属于精细化工新材料。同时公司近几年不断向高端工业(PE蓄电池隔板,硅橡胶等)、食品和药品等领域拓展。

要点四: 化工行业 二氧化硅作为牙膏的磨擦剂和增稠剂在国外20世纪60年代就已开始采用,目前美国市场上的牙膏产品大部分采用沉淀二氧化硅作为牙膏磨擦剂,在欧洲的德国、法国、在亚洲的日本等国都广泛用沉淀二氧化硅作为牙膏磨擦剂。二氧化硅可以较好的作为制备透明、半透明牙膏的磨擦剂,目前中高档牙膏品牌通常采用透明和半透明牙膏体,加之二氧化硅成分化学性质稳定,因此二氧化硅是生产质量稳定的牙膏的常用磨擦剂。未来,中高端牙膏消费量将进一步提升,牙膏行业二氧化硅需求量呈稳中有升趋势。

要点五: 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自主研发投入和相关平台搭建,与相关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基地,并长期合作。公司目前拥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功能性二氧化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创新工作室等二氧化硅专业化的研发平台,同时公司也是“广东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示范培养企业”。依托上述研发平台,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多项成果,建立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建立了高效的科研团队,根据不同的应用领域建立专门的课题组,由多名专业博士、硕士、技术骨干等成员组成。公司进一步健全了研发人才梯队建设和研发管理制度,提升团队的执行力。公司及子公司现有研发及技术人员共62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6%。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国家专利122项,其中83项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1项、38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在2022年获得三项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肇庆市高新技术行业诚信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

要点六: 独特生产工艺和技术优势 二氧化硅的结构是决定最终使用者性能的关键因素,高精度的生产工艺决定了最终的二氧化硅的结构。公司生产的牙膏用二氧化硅制造工艺较为复杂、技术参数要求高。公司拥有多年的牙膏用二氧化硅生产制造经验,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二氧化硅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十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牙膏用二氧化硅生产工艺获得了众多知名牙膏厂商的认可并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形成了成熟的产品研发体系和生产工艺体系,帮助公司拓展产品其他领域奠定基础,未来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强化公司产品创新、生产工艺技术的优势。

要点七: 客户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着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目前产品主要为牙膏用二氧化硅,并不断地在积极开发各行业各领域适用的新产品。经过十多年的持续发展,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公司已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已与国内外知名牙膏品牌的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多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水平、推出创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管控和客户服务水准,促使公司形成高效、稳定的研发和管理团队。未来,公司与现有优质客户将继续深化合作,实现产品质量升级和产品系列多样化。

要点八: 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2022年8月26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许俊华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1日起3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金额不低于6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许俊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截至本公告日,许俊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500股,累计增持金额79.7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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