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化学制品 其他化学制品 浙江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英伟达概念 算力概念 人工智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服装辅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反光材料 公司在反光布细分领域深耕多年,始终坚持全品类产品战略,反光布产品品类齐全,涵盖了高端、中端、低端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是推动反光布整个产业向消费面料领域不断拓展的先驱者,拥有多款反光功能面料专利及产品,长期引导设计师使用反光功能面料,帮助客户建立对反光功能面料的认知,同时公司尝试从反光功能面料供应商向户外服饰品牌设计销售转型,通过自主品牌“STARLITE”的运营,主动将企业使命“引导所有户外服装使用反光材料,为每个人的户外安全多加一份保障”传达给消费者。
要点四: 反光材料行业 反光材料按照反光技术路线可分为玻璃微珠型和微棱镜型,按基材、技术工艺和应用领域一般可分为反光布与反光膜两个大类,玻璃微珠型主要应用于反光布和反光膜,公司核心产品为反光布。
要点五: 前瞻性战略定位和先发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持续深耕反光材料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制定了清晰的战略发展思路,并从产品构建、市场拓展、核心技术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人才队伍以及企业文化和风险管理体系等多个层面制定了发展规划,长期致力于推动反光布整个产业向消费面料领域不断拓展。公司拥有花式反光功能面料相关的欧洲发明专利,已打造出印花反光面料、炫彩反光面料、银灰色反光面料、彩色反光面料、渐变反光面料、夜光面料等多款反光功能面料,并曾摘得ISPO功能性纺织品流行趋势大奖TOP Ten(十佳产品)。公司一直主动帮助品牌客户建立新的认识,引导客户使用反光功能面料,形成新的设计理念和习惯,在新兴的消费类面料市场获得了先发优势。
要点六: 自主创新和核心技术优势 作为国内反光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始终把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放在首位,公司目前拥有国内领先的反光材料行业技术创新开发基地,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评为“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杭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公司整合内外研发力量,建立联合攻关机制,专注行业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和打造符合客户需求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要点七: 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用户满意、实际使用”的质量理念,公司长期的坚持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让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中拥有良好的口碑,相当部分的客户与公司合作时间已长达十余年。并取得出口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关于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认证,包括CE认证、SGS认证、美国UL实验室安全认证、GRS可再生认证等,并通过REACH、ROHS、OEKO-TEX等欧盟国家有毒或有害物质检测认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助力公司成功开拓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极大地提升了品牌的影响力。
要点八: 产品供应保障能力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反光布领域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工艺,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加强供应链管理,使得公司产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保证了公司全品类战略的实施,能承接各种类型的订单,自由转化生产不同类型的产品,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要点九: 共同价值观打造的核心团队优势 公司重视经营队伍、技术研发队伍、生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核心团队稳定。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关注员工需求,给予员工发展通道,努力促进员工专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同时注重员工心理素质、思维模式的培养。
要点十: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