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30120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山东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微盘股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颜料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染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偶氮类有机颜料、挤水基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偶氮类有机颜料、挤水基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黄色、红色、橙色偶氮有机颜料及挤水基墨。颜料主要应用于油墨领域,少量也可以应用于涂料、塑料等其他领域。黄色、红色偶氮有机颜料是当前在油墨领域应用最普遍的有机颜料,与其他领域用有机颜料相比,油墨用有机颜料对透明度、色彩鲜艳度和着色力要求更高。挤水基墨是由颜料制备油墨过程中形成的中间产品,相较于颜料,向油墨客户提供挤水基墨可以简化其生产工序,减少其污染物产生量,明显提高其产量及生产效率,同时解决中小型油墨企业挤水基墨生产规模受限、废水处理能力不足和粉尘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细分行业为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中的染料制造(C2645,指有机合成、植物性或动物性色料,以及有机颜料的生产活动)。

要点五: 产品性能优势 油墨产品多用于印刷,油墨用颜料具有良好的透明度、高的着色力与光泽度,色彩鲜艳。发行人产品性能优异、质量稳定度高,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凭借颜料表面处理工序的核心技术,以及独家合成工艺、环保工艺、反应组分的应用,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性能经专家认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行人保证产品质量稳定的主要原因在于质量检测的高标准和生产过程的精准控制。质量检测方面,发行人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与主要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与客户选用相同类型的检测物质和检测设备,检测标准与客户相一致或更加严格。同时,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质检标准,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全部达标;生产过程方面,发行人生产监测指标实现数字化,生产工序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提高了投收料和反应条件的精准度,保证了各批次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要点六: 客户优势 油墨企业对颜料的品种和工艺具有独特要求,一旦与颜料企业就某种产品形成稳定合作后,不会轻易更换该种产品的颜料供应商。发行人凭借出色的产品性能以及稳定的产品质量,经过多年的经营,在油墨行业积累了大量大中型油墨生产企业客户。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为全球最大的油墨生产企业 DIC 株式会社。另外根据中国油墨协会统计,2019 年我国油墨产量前十名企业中有九家为发行人客户。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具有超过 10 年的合作历史,已形成稳定的、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发行人与客户通过定期拜访、召开会议、参加行业研讨会等方式密切沟通,发行人充分了解客户对产品的工艺及性能要求,获得了客户的充分信任。

要点七: 研发及技术优势 颜料表面处理是颜料生产的核心工序,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研发经验,掌握了多项颜料表面处理的核心技术,产品性能经专家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是中国染料协会理事单位、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化工情报信息协会理事单位;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拥有一支60余人组成的研发团队;拥有9项发明专利和14项实用新型专利;参与制定40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另有4项正在制定中;实施了22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项目水平均被认定为“国内领先”;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山东省化工情报信息协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项目9项,项目水平被认定为“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上述研发实力为发行人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形成了发行人的技术优势。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秀梅承诺: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于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因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承诺。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各实施主体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①公司回购股份、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