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伏设备 江苏板块 反内卷概念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转债标的 BC电池 TOPCon电池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光伏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配件;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电动车配件、机电产品,提供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形成“技术预研—迭代验证—专利布局—产业化落地”的可持续发展生态链。作为一家专业的光伏组件用涂锡焊带产品的全球供应商,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矩阵,能快速响应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积极布局适应太阳能光伏组件技术发展趋势的新品技术,助力市场推广应用,以领先的技术站在光伏焊带行业发展的前沿。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当前光伏行业正在经历行业竞争加剧的阵痛,面临产业链价格下跌与亏损漫延、无序产能扩张与供需错配、研发投入强度下降与同质化加剧、非理性低价竞标与成本倒挂等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随着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产能动态管控、提升技术门槛、行业自律与规范等措施的相继推出,整治光伏行业不良竞争已成为共识,全产业链正在通力向技术驱动的良性竞争过渡,积极响应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号召。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与工艺优势 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光伏焊带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公司组建的研发技术团队,在产品开发与工艺提升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技术,团队依托先进的实验仪器和检测设备,不断优化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在确保光伏焊带产品性能优良、品质稳定,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各类客户的严格要求的同时,实现不同规格产品间的快速切换,保证了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研发赋能、工艺改进和设备改造深度融合,形成联动协同的互补机制,成为公司持续升级产品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关键路径之一。 (二)品质与品牌优势 公司“宇邦YourBuddy”商标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公司产品凭借技术领先、品质优良的特点,深受客户欢迎,获得了政府及相关机构的认可,公司是苏州市光伏产业协会、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相关产品获评为“苏州名牌产品”和“江苏省名牌产品”。公司积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品牌,创建的自主品牌已成为光伏焊带领域的先进品牌之一,具有良好的品牌辐射力。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一流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成功进入了一大批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如隆基绿能、爱旭股份、晶科能源、通威股份、天合光能、阿特斯、晶澳科技等的供应链。由于这些组件商的制造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均排在全球光伏组件行业的前列,公司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既能够为公司提供大量的业务机会,同时通过其产品应用端的需求更新,不断引导公司在新产品、新工艺方面进行提升,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与国际知名光伏组件制造企业的长期合作,公司产品的品质已经得到了市场的验证,是公司扩充优质客户群、扩大市场影响力的坚实基础。 (四)研发实力优势 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是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高校建立了紧密的技术研发合作。公司持续激发研发创新体系的生机活力,不断涌现的创新成果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15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此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另有已获受理的发明专利数量为35项。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在焊带细分行业遥遥领先,研发和技术水平已获得广泛认可。 (五)产业链协同优势 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供应链优化和垂直整合,积极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在区域协同效应方面,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的总部能够依托华东地区光伏组件产业集群优势,与下游客户形成高效协同。同时,安徽项目的逐步投产进一步强化了区域产能布局,大大提升了公司的就近服务能力。在战略合作方面,公司与全球头部光伏组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实现下游客户需求端的高效协同。在焊带产品技术标准引领方面,公司积极参与产品标准的编撰工作,通过持续的技术输出推动产业链技术协同,促进上下游产品兼容性提升。在协同效应的影响下,促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进而巩固公司在光伏焊带领域的领先优势。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