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医疗服务 福建板块 创业板综 深股通 中证500 创业成份 融资融券 深成500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中药零售;西药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钟表、眼镜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专科医院;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保健食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其他综合零售。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眼科医疗服务,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各种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等眼科医疗服务,同时还从事为社会大众提供眼疾、近视预防干预等工作。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国家卫健委于2022年制定了《“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从国家战略及政策层面,持续推进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国家政策层面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出台《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进一步支持、引导、规范眼科医疗行业健康发展。2025年1月,国家医保局出台了《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推动眼科价格项目体系规范化、标准化。眼科类立项指南以服务产出为导向,整合现行项目,助力高价值创新眼科技术加快实现临床收费转化;关注儿童近视、弱视问题,设立多个检查治疗项目,促进近视、弱视儿童早诊早治;突出技术劳务价值,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实行复杂情况单独立项,体现技术难度差异。眼科类立项指南的出台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优化眼科医疗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院士领衔的顶尖眼科专家团队 公司具备全面的眼科诊疗实力,业务范围涵盖眼科全生命周期,已建立覆盖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与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与眼肿瘤、眼外伤共八大眼科亚专科及眼视光的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以院士为引领,公司逐步建立起涵盖“院士—骨干—青年”的高水平医生团队,以眼病诊疗为发展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眼科疾病临床诊疗经验,在复杂及疑难眼科疾病诊疗领域具备突出的诊疗实力,并通过医疗服务网络及疑难眼病会诊平台向全国输出先进医疗经验。 (二)拥有“双三甲”眼科标杆医院 目前,公司旗下拥有厦门眼科中心、成都爱迪眼科医院两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旗下两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优势,构建“三甲引领、区域协同、辐射全国”的全新战略纵深。 (三)成熟的“医教研”协同发展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眼病诊疗为发展基础,致力于“以学术为指导、以技术为支撑、以患者为中心”,推进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和教学培训相结合的“医教研”体系的协同发展。在临床诊疗与医学研究的协同上,公司依托于临床诊疗案例的积累开展科研工作,带动临床医学科研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在国内及国际眼科界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四)完善的人才发展体系 随着全国眼科医疗服务网络的持续布局,公司不仅加快各类人才的引进,同时高度重视育才工作,投入大量资源加强自身“造血”能力。公司通过“两院、两所、三基地、三站”以及合作院校等一系列平台,面向全国眼科同行,相继推出“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中国眼科医师精英人才计划”,同时携手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等举措,打造眼科精英人才培养摇篮。 (五)全国连锁布局带来集团化规模效应 自成立至今,公司长期专注于眼科医疗服务,已迅速发展成为在国内占据主要市场地位的大型眼科医疗连锁集团,眼科诊疗服务网络覆盖华中、华南、西南、华北等广大地区,初步建立了全国连锁运营的诊疗服务体系。公司凭借在数十年医院管理运营中积累的医疗服务实力、管理运营经验和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已实现从区域运营到全国连锁的跨越,构筑起一定的先发优势。同时,集团化的统一管理模式使公司在技术引进和设备采购、人才引进、营销推广、资金使用等方面具有规模效应。 (六)“华厦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公司专注于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经过多年的深耕,获得了政府、行业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华厦品牌”的口碑和美誉度,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提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始终紧随国家战略步伐,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华厦力量。
要点六: 对外投资 2022年11月22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拟与上海佳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慧”)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开展大连、南宁、昆明等地区新建或收购眼科医院项目。经双方初步协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900万元,认缴合伙企业19.5%的份额。合伙企业的具体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以最终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和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核准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投资拟借助合作方的资源优势,加快目标区域市场眼专科医院建设速度,完善公司在全国的医院布局和服务网络建设步伐,为公司储备并购项目,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要点七: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等5个项目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为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71%),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和询价的情况予以确定。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