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交运设备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中芯概念 半导体概念 快递概念 一带一路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场地电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场地电动车行业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地位。近年来,公司参与《场(厂)内电动巡逻车》《场(厂)内电动消防车》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司获得多项认证,包括中国信用企业认证体系示范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纯电动观光车(绿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绿通电动车曾作为杭州G20峰会、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建城870周年纪念日、厦门金砖会议、金奈会晤、从都国际论坛的接待车,通过参与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LVTONG”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显著。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从全球的发展来看,能源的生产和消费革命已经展开。特别是中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制定诸多政策,引导各产业向绿色产业发展,其在打破传统工业生态的同时,也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大规模研发、应用和推广,给众多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电能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而不断强化,大到客车、卡车,小到乘用车、场地车,电能驱动替代内燃机驱动的速度逐渐加快。 场地电动车具备安全、平稳、低噪音、环保等特点,相较于一般内燃车,更加契合短途出行、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巡逻、高尔夫球场及周边社区、厂区物流、大型楼盘、主题公园、科技园区、机场、车站、商业中心等场景对节能环保与安全的需求,适用性更强。此外,场地电动车在动力提升如电池技术等方面不断增强,在智能化、电动化等方面不断提升消费者驾驶体验。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优势 在驱动技术的应用方面,公司是国内厂商中率先将第二代交流异步驱动技术应用到高尔夫球车的生产企业,率先将第三代交流永磁同步驱动技术应用于观光车生产。因此,在场地电动车的驱动技术应用层面,公司走在行业前列。 (二)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在场地电动车领域深耕20余年,产品品质已经过国内外众多消费者长期使用的检验,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是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重要保障。 (三)生产规模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是国内场地电动车行业中产量领先的企业,生产制造能力及水平可以快速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随着国家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规模企业的综合经营及竞争优势逐步体现。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的股份锁定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②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要点七: 年产 1.7 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等4个项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74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实际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发行价格确定,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高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总额,超过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时间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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