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专用设备 广东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玻璃基板 光通信模块 工业母机 半导体概念 PCB 华为概念 苹果概念 LED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产销:钢网印刷机,精密机械设备,表面贴装技术周边设备,电子设备,输送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研发与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锡膏印刷设备、点胶设备、封装设备和柔性自动化设备。其中,锡膏印刷设备、点胶设备及柔性自动化设备主要应用于电子工业制造领域的电子装联环节,下游应用广泛,可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网络通讯、医疗器械、航空航天、智能家居等行业的生产制造。封装设备主要应用于电子工业制造领域的封装环节及半导体封装环节,可应用于LED照明及显示器件、半导体芯片封装环节。公司在全球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商标“GKG”,产品销往全球五十多个国家与地区。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一)电子装联行业 电子装联环节属于电子装备制造的基础环节,是电子产品实现小型化、轻量化、多功能化和高可靠性的关键,是衡量一个国家制造业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国内制造业显现劳动力供给下降,劳动力成本相应上升的趋势,电子制造企业对装联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的需求增大。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回暖,人工智能投资规模增加,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增长,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迎来了稳步复苏。 (二)LED封装测试业务 随着新兴产品渗透率越来越高,LED应用市场规模将逐步扩张。目前LED应用主要集中在照明领域,显示和背光领域占比较低,未来随着显示和背光技术的成熟,成本的进一步优化,LED封装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受到技术推动,小间距、Mini LED显示屏逐步渗透至显示新兴应用领域,如裸眼3D、XR虚拟拍摄、会议一体机、电影院等,新兴应用领域渗透率的提升,将给显示屏市场增加动力。 (三)半导体封装行业 目前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仍处于寡头垄断局面,以应用材料、阿斯麦、拉姆研究、东京电子、科磊半导体等为代表的国际知名半导体设备企业占据了全球市场的主要份额。近年来,由于全球供应链的紧张和国际贸易摩擦,国内半导体行业越来越意识到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的重要性,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更加紧密。随着国内半导体产业生态逐步完善,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产品优势 在公司所处行业中,存在一级封装和二级封装的概念区分,公司的产品(锡膏印刷设备、点胶设备、固晶设备等)同时覆盖了一级封装和二级封装的部分领域,并且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虽然一级封装和二级封装应用的领域和封装方式不同,但是它们的技术和工艺应用上存在一定共通性。随着电子器件的小型化和封装技术的不断进步,一级封装和二级封装之间的技术融合和交叉的普遍性会逐步增加,因此公司同时在两类封装领域具备较强技术积累的优势会进一步得到显现。 (二)研发优势 公司秉承着“卓越品质是价值与尊严的起点,满足客户是创新与发展的源泉”的价值理念,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一方面持续创新优化现有技术,提升产品性能,完善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另一方面结合产品及行业发展趋势,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往高端制程延展,挖掘创新点,进行技术储备。 (三)服务优势 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售后团队为国内所有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能充分了解客户应用场景,进行深入的技术探讨和工艺交流,为产品优化升级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从而提高产品高效地满足客户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能力。因此公司在面对客户时,提供的不仅是精密自动化设备,而且是一整套解决方案。公司在国内电子装联产业较为集中的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均长期驻有技术服务人员,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客户,会根据采购数量配有驻厂技术服务人员,以确保客户遇到的问题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公司在与国际品牌竞争的过程中,在关键技术指标不落后于对方的情况下,在售前交流、产品交付、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更具有优势。 (四)客户优势 锡膏印刷设备属于SMT及COB产线的关键核心设备,对产品的良率有重大影响,因此具有一定的客户粘性。公司产品性能已达到或超越国际顶尖厂商水平,获得了包括富士康、立讯精密、华为、鹏鼎控股、比亚迪、中国中车、海康威视、京东方、木林森等各下游领域龙头客户的订单和认可,从而积累了庞大且优质的客户资源,获取了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创造了点胶及柔性自动化设备客户协同的条件。公司在全球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商标“GKG”,产品销往全球五十多个国家与地区。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彭小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出售股份的,应将出售股份而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上市后本人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约束。”
要点七: 稳定股价措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稳定股价措施。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如下优先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