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用设备 浙江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微盘股 贬值受益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园艺工具、电动工具、五金工具、模具、电子元器件、玩具(除危险品)、发光气球、微电机及其他电机的制造(除废塑料、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销售与研发;橡胶制品的销售与研发;道路货物运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电动工具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电动工具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动工具专业制造商之一,致力于成为电动工具领域 ODM 专业制造商和 OBM 品牌商。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专注于电动工具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保持并不断提高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进而不断推出新的产品系列。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电热类、喷涂类、钉枪类、吹吸类、冲磨类、蒸汽类等六大产品系列、300 余种规格型号,广泛应用于家庭装修、工业制造、建筑施工、园林维护等多个领域。
要点四: 通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制造业-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要点五: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控制,建立了一套完整、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开发、供应商管理、原材料采购、自制零部件及成品生产检测、仓储和销售等各环节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程序,配备了精密的质量检测设备,并且拥有一个经验丰富、高素质的质量管理团队,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公司产品目前已进入欧美等电动工具成熟市场,严格按照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准入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主要产品已分别通过 GS 认证、欧洲的 CE/EMC 认证、美国的 UL/ETL 认证、澳大利亚 SAA 认证、韩国 KC 认证等国际认证标准。凭借严格的工艺技术标准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获得了众多国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及零售商的认可。
要点六: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与创新。自设立之初,公司就已成立技术中心。在十余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累研发经验,组建了一支具有专业研发实力和现代化管理经验的高效运作团队,建立了电动工具研究、设计与开发一系列完整的研发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经浙江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意,公司设立了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公司还积极开展新型技术与产品研发,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获得国内外专利 437 项,其中发明专利 3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5 项,外观设计专利 200 项。因此,公司相继获得“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称号。同时,公司还是国家标准《电烙铁和热风枪》(GB/T7157-2019)的参与编制单位,是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便携式热风枪》(T/ZZB0515-2018)、《手持式电动钉枪》(T/ZZB2771-2022)的主要起草单位。
要点七: 生产优势 公司的产品存在品类多、工序复杂的特点。因此,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积极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以易飞 ERP 系统为核心,MES 系统、智物流系统、PLM 系统和 SCM 系统为辅,打造了物控和生产全流程一体化集成的信息管理平台。物料需求通过 ERP 系统运算生成,通过 SCM 系统与供应商以云平台方式实现无缝连接。公司内部的生产任务则由 MES 系统下发,实现生产计划的实时跟踪、进度管控和质量管控。同时,在仓储环节,公司采用智物流系统作业,用智能移动终端扫码获取工单物料信息(如物料存放储位、数量、批号等)并完成物料、成品的出入库、调拨等作业,实现了高效无纸化运作。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明、韩挺承诺:(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要点九: 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1,9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年产 800 万台 DC 锂电电动工具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金额,项目投资的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相关资金将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行资金合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公司核心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提升公司现有产能,拓展并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不涉及与他人合作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