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半导体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QFII重仓 第三代半导体 半导体概念 高送转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及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设备、激光打标设备、电子仪表仪器、小功率激光器、视像识别系统、机械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光机电一体化设备;销售:普通机械及零配件,电子元件,电子计算机及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半导体行业后道封装测试领域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专注于半导体行业后道封装测试领域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激光打标设备及其他机电一体化设备。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主要用于检测晶圆以及芯片的功能和性能参数,包括半导体分立器件(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和小信号分立器件)的测试、模拟类及数模混合信号类集成电路的测试,广泛应用于半导体产业链从设计到封测的主要环节,包括芯片设计验证、晶圆制造中的晶圆检测和封装完成后的成品测试;激光打标设备主要用于半导体芯片的打标,应用于半导体后道封装环节。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公司自主研发的半导体分立器件测试系统实现了进口替代。
要点四: 专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行业后道封测领域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设备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半导体激光打标设备及其他机电一体化设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隶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隶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562)。
要点五: 技术研发优势 基于管理团队与技术团队的专业认知与市场判断能力,公司自成立之初即已将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定位于半导体产业的专用设备领域,并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分立器件测试系统、集成电路测试系统、激光打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设备等技术体系。半导体专用设备领域属于具有较高技术门槛、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及研发资源投入的高精尖领域。因此,公司深谙技术研发投入程度对于技术导向型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自成立以来便将技术研发投入纳入战略经营计划之中,不断根据市场发展状况与业务运营情况,始终专注于半导体封装测试领域所需设备及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6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1.73%;报告期内,公司每年的研发费用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02%、17.37%和14.28%。在公司部门职能划分及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研发中心主要专注于如下研发工作:基于市场预测的新产品开发、基于客户合同要求进行的产品设计开发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新产品开发、基于产品生产过程提出的重大改进等。研发中心职能的独立性,更好地保证研发工作的连续性,从而提升研发效率与研发成果的质量。
要点六: 产品矩阵与快速服务优势 现阶段,半导体专用所涉及的技术门槛较高、研发所需投入较大,国内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企业数量较少,专注于激光打标设备领域的企业也较少。公司凭借自身于半导体专用设备领域的专业背景,以及过往通过技术研发及技术产业化所积淀的技术研发优势,以分立器件测试系统、集成电路测试系统、激光打标设备及其他机电一体化设备作为主营业务产品。由于半导体封装测试系统技术复杂、指标较多,且在应用过程中需与封装测试产线的其他设备配合使用,客户从采购到应用的整个过程中,对设备提供商的现场支持服务需求较大。公司产品除覆盖国内重要客群外,还远销美国、东南亚等半导体封测企业集群地,广域覆盖的销售网络对公司服务的快速响应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公司已在佛山、上海、成都、马来西亚等代表性市场区域建立起推广及服务网点,能够覆盖华南、华东、西北、东南亚等主要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拓展当地业务。公司内部已建立起完善的服务响应体系,能够根据产品方案和实际问题的紧急与复杂程度,协同市场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共同提供解决方案。
要点七: 全流程生产管理体系优势 根据被测试芯片的类型和指标,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配备不同的功能模块种类和数量,对设备提供商的生产过程控制能力、核心零部件采购及制造能力、设备整体调试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自主生产等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自主可控的全流程生产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行业对产品质量、库存优化、交期控制等严格要求。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赤梅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②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当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②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时间;③在上述①、②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应要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④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⑤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⑥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