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二: 经营范围 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要点三: 无 2015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业务。
要点四: 股改业绩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勋达投资及第二大股东许志榕承诺股改实施后的公司2008年业绩不低于4500万元,2008,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注: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4503.70万元,2008年,2009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2679.5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5267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