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中药 江西板块 标准普尔 证金持股 沪股通 上证380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白酒 央国企改革 中药概念 参股银行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的生产和销售:糖类、巧克力、糖果、饮料等普通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卫生湿巾等卫生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除外);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及保健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医药制造业——中药细分行业。

要点四: 行业背景 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迎难而上、稳中向好,医药行业继续在结构性调整与高质量发展转型中砥砺前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1-6月,医药制造业PPI同比下降1.5%,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1.23万亿元,同比下降1.2%,利润总额1766.9亿元,同比下降2.8%。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品牌优势 公司通过多元化的营销举措,成功打造了“江中”“利活”等品牌集群,培育出10亿级健胃消食片、6亿级乳酸菌素片以及草珊瑚含片、多维元素片等知名单品,构建了丰富多元的产品梯队。“江中”品牌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并连续二十二年荣登“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品牌价值位居医药行业第六位;江中牌健胃消食片连续二十一年获“中国非处方药产品榜”中成药·消化类第一名;江中利活牌乳酸菌素片荣获2024-2025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畅销品牌、2025年乌镇健康大会“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等荣誉。 (二)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导向,践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坚持精益生产和智能制造,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引擎,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双轮驱动,构建中药智慧工业体系。公司积极应用前沿技术,逐步打造产品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转型方案,构建实时化、智能化、标准化的质量管控体系,全方面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赋能公司提质增效。同时,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持续强化节能减排,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中医药行业节能标准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三)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拥有现代中药全国重点实验室、中药固体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和多个省级研发平台,以“科改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国家级平台示范作用,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深度融合,赋能科技协同攻关,并不断深化改革、集聚人才、加速转化、强化激励,形成研发创新高质量发展合力。 (四)渠道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在非处方药、保健品领域,形成成熟的渠道覆盖和终端管理能力,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营销团队,具备优秀的市场拓展及市场反应能力。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终端渠道布局,不断发力新渠道拓展,推动传统和新零售渠道协同发展。

要点六: 以3.77亿元增资获桑海制药与济生制药51%股权 2019年1月3日公告,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分别取得桑海制药、济生制药51%股权,增资金额分别为1.64亿元、2.13亿元,合计为3.77亿元。交易完成后,桑海制药、济生制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要点七: 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2022年10月22日公司对外公告,为有序地推动公司中医药科创城现代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后续工作,同时维持控股子公司济生制药的产品在医院渠道正常销售,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控股子公司济生制药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桑海制药持有江中济海50%的股权,后续将开展济生制药吸收合并江中济海工作。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济生制药吸收合并江中济海。济生制药吸收合并江中济海后,将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江中济海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济生制药沿用当前名称继续存续经营。本次吸收合并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济生制药吸收合并江中济海是促进并购企业全面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控需要。济生制药、桑海制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均不会发生变化。

要点八: 实控人变更为中国华润 2019年2月22日公告,2019年2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中集团通知,华润医药控股取得江中集团51%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润医药控股成为江中集团控股股东,间接控制江中药业已发行股份43.03%。江中药业的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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