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浙江板块 融资融券 QFII重仓 注册制次新股 固态电池 贬值受益 次新股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均为化工产品中间体,产品种类丰富,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等,主要用于生产染发剂、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植保产品等,在化妆品、汽车、航空航天、军工、植保等行业应用广泛。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等。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公司主要产品性质,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
要点五: 技术研发优势 自创立以来,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实行“前沿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持续优化”的三位一体的研发机制,由研究所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及前沿技术。除对成熟产品不断优化升级之外,还实施了多项新产品开发项目,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实现了超过30个产品的产业化生产,具备了持续迭代的多层次技术储备。能够在短时间内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具备较强的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技术研发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专利78项,其中发明专利31项。除此之外公司还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染发剂原料标准“浙江制造标准4,5-二氨基-1-羟乙基吡唑硫酸盐”的编写工作。
要点六: 产品多元化优势 公司为提升抗风险能力与综合市场竞争力,在巩固已有下游市场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兴市场,针对不同的细分领域开发了功能不同的产品。目前,按照主要下游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产品可分为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产品结构的多元化,使得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加灵活,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为个别下游行业的周期性而影响企业整体发展的情况。除此以外,公司的柔性化生产线还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在提供个性化产品的同时,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与下游客户产品之间的匹配性与复配稳定性是公司现有产品实现价值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产品进行市场拓展的基础。技术服务的水平决定了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的合作的广度及深度。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及销售队伍,可以为各下游领域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使用方案,并提供定制化的生产技术解决方案,从而拓展了产品应用领域并增加了客户的粘性。
要点七: 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深耕精细化工行业多年,在与诸多大型跨国公司长期合作过程中,不断满足客户对公司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要求,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获得持续提升,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公司已建立高标准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2018)、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15)。通过切实执行和不断提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工艺规程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使得公司产品能够持续保证满足国内外监管机构的规范标准,同时能够满足客户高标准和个性化的品质管控要求。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鼎龙新材料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要点九: 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等项目 本次股票发行拟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建设: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76,520.52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最终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公司所筹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