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603185)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伏设备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沪股通 中证500 上证180_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第三代半导体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数控机床、通用机床、自动化控制设备、检测设备、金属结构件、机床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加工;数控软件的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要点三: 装备+硅料+硅片+电池+组件 公司拥有“包头+徐州+无锡”三大核心基地,业务涵盖“装备+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五大板块,隶属于太阳能光伏行业及高端智能化装备行业。

要点四: 光伏行业 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不断发展,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加速变革,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经提升至近 30%,其中以光伏和风电为主要驱动力,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23 年大幅上调 1.5℃情境下对 2050 年光伏装机量的预测,预计到 2050 年全球光伏装机将达到18200GW,调升幅度近 30%,全球光伏市场发展迅猛。2023 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形势逐步向好,加上终端产品价格下降,带动了光伏产品需求量进一步增加。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3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预测由 95-120GW 上调至 120-140GW。上半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 78.42GW,同比增长 154%,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在 60%以上。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初步测算超过 290 亿美元,同比增长约 13%。此外,随着新能源电动车、AI 等新兴市场的出现,或将为光伏创造增量市场。

要点五: 产品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对产品进行升级改良,并积极推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机型,开拓新兴市场领域,逐步完善产品构成,在巩固自身技术优势、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设备制造领域,公司具备从硅棒/硅锭到硅片加工所需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能够为下游硅片生产企业生产线搭建提供充足的选择空间。以单晶硅片生产过程为例,公司产品对应的加工环节包括了截断、开方、磨面、倒角、抛光、切片等,可以为客户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碳化硅切片机设备和碳化硅边缘倒角机设备,一经推出便迅速获得主流碳化硅企业的批量订单。

要点六: 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技术领先的高端智能化装备制造商之一,注重研发投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技术领先的系列化产品。2009 年以来,公司连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强大的整机设计能力、一流的数控技术开发能力、先进的核心精密部件制造技术和丰富的新品研发经验。随着公司单晶硅业务的开展,公司将设备业务的技术积累与单晶硅业务的生产工艺有效结合,形成了两个板块间技术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有效联动,为设备业务的技术升级指明了方向,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单晶硅的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同时,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与业内领先的 TOPCon 钝化接触技术进行电池片生产,建立了与硅片环节的技术联动,提升公司单瓦盈利水平,推动硅片薄片化进程,为电池端和组件端提供了更多发展空间。

要点七: 服务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开展一切工作,时刻洞察客户的需求。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力量、产能储备和前周期产品保障,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产品方案,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在装备、高纯晶硅、硅片、电池与组件端均有相应产能及规划,对产品实施严格的工艺控制,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正确无误,保证其可追溯性,同步严格执行 ISO 质量管理体系,导入 MES 系统,确保产品加工过程的稳定。公司始终致力在客户体验上精益求精,提供全程一体化服务,在源头把握建造成本,从全产业链提供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一旦客户有紧急需求,全程响应,高效联动并多方协作,让客户毫无后顾之忧。

要点八: 拟签署包头年产5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投资协议 2019年5月7日公告,公司拟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包头年产5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投资协议》,在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项目拟总投资约30亿元。同时,公司拟在包头市青山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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