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原料 浙江板块 转债标的 消毒剂 氢能源 国企改革 化工原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消毒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要点三: 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现有烧碱产能35万吨/年、氯化石蜡产能7万吨/年、次氯酸钠产能20万吨/年、MIBK产能2万吨/年、ECH产能4万吨/年、氢气产能0.88万吨/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实施的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于2022年1月20日举行项目开工仪式,目前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要点四: 氯碱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氯碱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石蜡、次氯酸钠、ECH等氯碱类产品,甲基异丁基酮等MIBK类产品以及高纯氢气等其他产品。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去产能政策的陆续出台、实施,氯碱行业的整体供需情况得到很大改善,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已形成一批规模化、大型化的氯碱生产企业,行业发展总体上更加健康。2022年上半年,氯碱企业盈利较好,生产积极性较高,开工负荷率及产量较去年相差不大。2022年上半年,我国烧碱行业产能增长30万吨,总产能达到4,538万吨,新增产能集中在华东地区。2022年上半年,国内氯碱企业平均开工负荷率约为79.28%,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在产品出口方面,2022年上半年,我国烧碱外贸出口量明显增加,1-5月我国烧碱累计出口量123.2万吨,同比增长163%。(数据源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卓创资讯网)
要点五: 物流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公司所在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化学工业专业园区,2021年排名中国化工园区前三强。公司作为园区内唯一的烧碱、液氯供应企业,可直接管输销售至园区下游客户,园区内产业链的集聚有助于公司产品更加便捷的面向销售市场,同时园区下游企业的产品附加值较高且运营稳定,对公司的产品需求持续增长,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此外,园区紧靠宁波镇海液体化工码头,物流条件便捷,配套基础建设完善,海运、公路运输条件十分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不仅有助于公司销售网络的稳固延伸,而且相较同行业企业具有供应稳定性及运输成本优势。
要点六: 注重精细化管理,绿色低碳创新发展 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牢固树立“一切成本皆可控”理念,大力推进实施成本领先战略,以对标管理作为重要抓手,从各方面开展全方位对标,2021年公司烧碱综合能耗继续居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一直以来重视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致力成为行业能效领先者,目前已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并在取得认证后持续高效运行,实现生产过程中能源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智能化,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2020年度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烧碱)”荣誉称号,并于2022年1月份被国家工信部正式评选为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同时,公司重视各类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在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牵头下,公司主持起草的《氯碱工业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氯化石蜡》团体标准已公布实施。
要点七: 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公司重视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先进技术的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研发积淀,现已拥有一支完整的研发团队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目前公司设有宁波市企业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公司一直重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被评为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在氯碱工艺技术革新、节能减排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主要产品多采用先进技术或生产工艺,并已实现了多项研究成果的工业化应用。氯化石蜡采用自主研发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氯化连续工艺技术,生产过程采用DCS系统控制,装置副产氯化氢可作为甘油法环氧氯丙烷项目的原料,该项目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推广的石化绿色工艺。自主研发的新型84消毒液、涉水级次氯酸钠已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定中,近年参与制定的3项产品行业标准均已公布实施。
要点八: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2年11月8日公司对外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6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480万股,其中限售股36,954万股,流通股6,526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合计为90,534,713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