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用设备 山东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新能源车 风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轴承配件、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立足精密冲压技术,并综合开发运用激光切割、数控精密机加工、注塑和精密铸造等多种工艺,形成了轴承保持架和汽车精密零部件两大类主营产品。轴承保持架产品终端应用领域涉及汽车工业、风电设备、工程机械、机床工业等行业;汽车精密零部件主要包括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和传统汽车变速箱、发动机等核心系统的零部件。
要点四: 通用设备制造业-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发行人始终专注于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领域,形成了轴承保持架和汽车精密零部件的产品体系,总体属于机械零部件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轴承类业务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5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业务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之“C367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报告期各期,公司轴承类业务收入均超过 50%,因此公司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要点五: 长期、优质、稳定的客户群资源 通过多年的市场积累与开拓,公司在轴承保持架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形象。同时凭借过硬的轴承保持架产品质量以及技术先发优势,成功进入斯凯孚(SKF)、舍弗勒(Schaeffler)、恩斯克(NSK)等全球八大轴承公司以及国内知名轴承厂商的供应商体系,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先后获得恩斯克“年度优秀奖”、舍弗勒“最佳供应商奖”、捷太格特“品质优良奖”、烟台天成机械有限公司“独家战略合作伙伴奖”及“质量优秀奖”、瓦房店轴承“优秀供应商”、蔚来“守望奖”及“质量奖”等。
要点六: 扎实的工艺技术实力 公司以技术革新和新产品拓展为经营理念,注重工艺技术创新与产品链条延伸,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精度,精简工序流程,持续推进了智能化工厂建设点。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不断开展新工艺技术的研发项目,在模具设计、模具制造、加工工艺、质量检测等环节不断优化和改进,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过程中,为产品品质控制、供货能力、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要点七: 良好的品牌声誉 公司依靠稳定的产品质量与良好的客户关系维护,在行业内的地位不断提升。公司先后获得下游国内外轴承厂商、汽车厂商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等荣誉称号。公司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轴承保持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荣获中国轴承工业协会颁发的“轴承保持架十三·五(2015~2020年)期间优秀供应商”称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等十余项省级、市级奖项;参与起草了 2 项国家级轴承相关标准和2项工信部轴承行业标准。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拥有商标20 项。通过多年的品牌信誉建设,公司积累了大量长期合作客户,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巩固市场份额和开拓新产品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郑广会、赵秀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要点九: 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等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54,776,667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并按轻重缓急程度投资于以下项目: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高精密轴承保持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汽车高精密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资需求,则超出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