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专用设备 浙江板块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商用空调、中央空调、冷冻冷藏设备、热泵热水机组、轨道车辆空调、特种空调及其他空调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空气源热泵、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空气净化、水处理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测、销售及服务;空调控制系统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经营);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产品维修保养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工业及商业中央空调类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及商业中央空调类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专注于为精密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尖端医疗、地铁、核电等高精尖领域及公共建筑室内环境提供人工环境系统解决方案的设备供应商。
要点四: 专用设备制造业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工业及商业中央空调类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要点五: 品牌优势 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坚持技术与产品创新,坚持发展自主品牌战略,逐步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并得到业内客户的高度认同。“国祥牌螺杆水源热泵机组”等产品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国祥”企业商号被评为浙江省知名商号,“国祥”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基于公司多年来在行业内的深厚积累,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公司及其产品已在下游洁净工业领域中形成良好口碑,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客户粘性较强。
要点六: 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高层次、高素质的研发设计团队,负责轨道交通空调、工业制冷、洁净空调和特种空调产品的设计和研发。技术团队成员资深的空调产品设计开发和研发管理经验,能较好把握行业的产品和技术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水冷一体式螺杆冷水机组等8项新产品被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处于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多年技术积累,公司研发团队拥有一系列完善成熟的研发设计平台及各类产品开发模拟计算软件和应用工具软件:如CFD计算流体模拟计算软件、制冷系统动态仿真计算软件、制冷工质物性计算软件、空调系统计算软件、高效换热器模拟计算软件、组合式空调箱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等,为提高新产品开发性能指标和设计质量,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产品开发效率起了十分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234项专利,2012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9月获批设立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并作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参与重点计划的研发。
要点七: 质量、性能优势 公司一贯注重产品质量的控制,制订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在供应商资质管理、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生产加工、售后服务等环节制订了严格的质量管理规范,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都设有质量控制点,进行严格控制,使得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及国际的相关标准。公司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多种类型的产品均获得了中国质量中心颁发的CCC认证、节能认证,部分产品获得了美国AHRI认证。2019年9月,公司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认定为“全国质量检验先进企业”和“全国重要空调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公司具有国内一流的检测技术和试验设备,2016年,公司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联合建设完成了涵盖中央空调行业多系列产品的制冷空调综合性能实验室,取得了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为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提供了夯实的技术支撑平台,保障公司产品的质量、性能优势。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国祥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要点九: 节能环保中央空调集成设备生产线等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5,023,40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节能环保中央空调集成设备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洁净空调研发生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超过计划募集金额,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结合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合理确定,相关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