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 汽车零部件 底盘与发动机系统 安徽板块 中盘股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MSCI中国 沪股通 上证380 中证500 融资融券 转债标的 人形机器人 飞行汽车(eVTOL) 新能源车 无人驾驶 创投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电子控制模块、软件及总成;提供相关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和不动产、设备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要点三: 汽车制动系统业务 自2004年成立以来,公司持续深耕汽车安全要求最高的制动系统领域。经过二十余年的持续发展,现已构建从机械制动、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到线控制动系统(WCBS)及电子机械制动系统(EMB)等全系列产品与技术布局。
要点四: 汽车转向系统业务 在汽车转向系统领域,公司已形成涵盖机械转向器、管柱、中间轴及电动助力转向系统(C-EPS、DP-EPS等)的产品矩阵。公司的C-EPS产品于2014年量产,目前已搭载多家客户的多款车型;公司自主研发的转向系统控制总成(PPK)已获得首个项目定点并进入实车验证阶段,DP-EPS已完成方案冻结,正在客户项目路试中;同时,公司已启动线控转向(SBW)技术的研发,为高阶智能驾驶提供执行层支撑。
要点五: 汽车悬架系统业务 公司于2023年启动悬架系统业务布局,核心产品聚焦空气悬架核心部件,包括双模供气单元(ASU)、空气弹簧和EDC电控减振器。其中,双模供气单元为行业首发创新,以闭式为基础,同时实现了向开式的灵活转换,兼容闭式与开式方案优势,目前已完成整车验证;EDC电控减振器首创采用传感器融合以及与制动控制器集成的方案,显著降低系统成本和提升车辆操纵安全性。公司预计将在2026年实现电控悬架系统的量产。
要点六: 汽车智能驾驶系统业务 公司于2019年切入智能驾驶领域,2022年首个ADAS产品正式量产。公司依托在底盘执行器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系统集成能力,将业务延伸至感知层,形成“执行+感知”的协同发展路径。当前产品形态以视觉方案为主,通过前视摄像头一体机与角雷达融合的方式,实现车辆横向控制等功能,同时公司也提供一体机形态。公司方案在AEB误触发率等关键性能指标上积累了较强技术优势,满足第四代欧规的前视摄像头(G26)在2025年成功投产,具备服务全球市场的能力。2025年该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并获得多家主流主机厂定点。
要点七: 轻量化零部件业务 公司轻量化业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对市场的了解,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公司掌握世界先进的差压铸造技术,产品包括铸铝转向节、铸铝控制臂等,相比传统铸铁件减重约30%-40%,有效提升整车续航里程。目前产品已配套通用、Stellantis、马恒达、北美某著名新能源客户等全球客户以及国内主流品牌。墨西哥工厂主要生产轻量化产品,支持北美客户需求,一期项目于2023年投产,二期项目建设按照计划推进。
要点八: 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业务 基于公司在汽车运动控制领域20余年积累的核心技术、量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公司前瞻性布局机器人零部件赛道,培育未来增长点。报告期内,通过设立合资公司,重点攻坚机器人关节模组所需的丝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
要点九: 汽车零部件行业 2025年,全球及中国汽车产业竞争加剧,终端市场竞争带来的降价压力向零部件环节传导,同时主要原材料价格较2024年同期有所上涨,造成相关汽车零部件厂商的成本压力有所加大。成本控制压力加大背景下,汽车零部件产业呈现加速整合的趋势,厂商通过收并购实现产业链上下游整合。
要点十: 机器人零部件行业 2025年,不仅是汽车智能化深化的关键一年,也是机器人零部件产业快速发展的一年。智能汽车产业链企业在技术、供应链管理、应用场景等方面与机器人零部件产业协同,呈现出“技术同源、产业共振”的融合发展新格局。智能汽车产业链部分厂商正在积极布局机器人零部件产业的各个环节,目前已实现机器人零部件上游和中游关键环节的覆盖。
要点十一: 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前瞻性研发布局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拥有超过1,500人的全球化研发团队,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在芜湖、上海、杭州、苏州、西安、合肥、美国底特律、德国法兰克福等核心汽车产业聚集区设有8个研发中心,拥有全系列产品尖端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品自主研发、匹配验证到产品量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公司突破外资垄断,是全球第二家量产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中国自主品牌首家量产One-Box线控制动系统(WCBS)的企业。目前,公司技术储备已达成从机械到电控、再到线控制动的全代际覆盖,并前瞻性布局下一代电子机械制动(EMB)及线控转向技术。在悬架系统领域,公司依托深厚的软件算法积淀,成功开发了连续可变阻尼悬架(CDC)及空气悬架系统,并正积极攻克全主动悬架等前沿技术,旨在通过制动、转向、悬架的深度融合控制,推动底盘一体化进程。
要点十二: 围绕智能底盘的全面产品布局及协同效应 公司构建了涵盖制动、转向、悬架及智能驾驶等系统的完整智能底盘产品矩阵,覆盖横、纵、垂三向布局,是行业内极少数能够达成底盘系统与智能驾驶系统深度整合的自主品牌供应商。公司产品线从基础的制动器、转向管柱延伸至电子驻车制动EPB、线控制动WCBS、电动转向EPS、空气悬架、智能驾驶等,具备为全球主机厂提供全栈自研的智能底盘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
要点十三: 优质的客户基础支撑公司加速国际化拓展 公司建立了多元且稳固的全球客户生态。国内市场与奇瑞、吉利、长安、北汽等头部自主品牌及理想、小鹏等造车新势力等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国际市场则成功配套通用(GM)、Stellantis、马恒达、北美某著名新能源客户等跨国巨头。凭借卓越的技术支持,公司多次蝉联相关客户的“优秀供应商”及“最佳技术贡献奖”,体现了极高的客户粘性与品牌声望。
要点十四: 供应链自主可控与卓越的成本管控能力 公司实行高度垂直整合的生产模式,核心零配件自主生产。通过对关键工艺和成本构成的深度掌握,公司在确保供应韧性的同时,具备了极强的采购议价与成本控制能力。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生产设备的国产化替代,通过引入国产高端方案替代进口设备,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
要点十五: 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可靠的质量保证能力,树立品牌优势 智能底盘系统部件作为汽车安全的核心部件,对质量与可靠性提出极高要求。公司深耕汽车制动领域二十余载,构建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完备质量保证体系。公司严格遵循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及ISO26262汽车功能安全标准,已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可靠的质量保证能力,拥有全套汽车制动产品的试验检测设备,能自主完成从产品设计至生产全过程精密测量与各种综合性能实验,保证了产品的开发质量。公司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获得了多家客户和行业的认可,公司2025年度荣获小鹏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汽车、江铃汽车、东风日产、长安马自达等众多自主及合资厂商的供应商奖项。
要点十六: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永彬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七: 年产60万套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15万套气压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2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500.00万元。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销售收入72,041万元,新增净利润7,33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30.54%,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20,191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6.29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要点十八: 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25,89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832.90万元。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销售收入163,400万元,新增净利润13,639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50.57%,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50,152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4.47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要点十九: 年产20万套液压ABS(制动防抱死系统)、10万套液压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0,37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170.00万元。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销售收入22,000万元,新增净利润1,85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1.09%,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3,968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8.38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要点二十: 年产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5,7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740.00万元。本项目产品用于为公司盘式制动器总成产品(包括现有产能及后续新增产能)的配套,不对外销售。为测算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假设本项目产品按照公司采购制动盘、转向节、轮毂成品的价格对外销售,则本项目达产后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16,214万元、净利润80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3.96%,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462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1.34年。
要点二十一: 股利分配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二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况的,则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和有关方将采取有关股价稳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