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传动(60376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汽车零部件 浙江板块 预盈预增 减速器 新能源车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齿轮、传动部件、汽车变速器、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汽车变速器及车辆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变速器及车辆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变速器、汽车电控分动器、新能源汽车减速器、汽车齿轮、摩托车齿轮、农机齿轮;汽车齿轮包括汽车手动变速器齿轮和自动变速器齿轮、新能源汽车减速器齿轮、汽车转向器齿轮、汽车油泵轴齿轮、汽车发动机齿轮及重卡变速器齿轮;摩托车齿轮主要为摩托车发动机齿轮,农机齿轮主要为农机变速器齿轮。

要点四: 汽车行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具体来看,2021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达到954.3万辆,市场份额为44.43%,接近历史最高水平。2021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6.6%。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

要点五: 技术和人才优势 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下辖开发部和技术部,分别从事汽车变速器和车辆齿轮的研究开发和试制工作。公司车辆齿轮研发团队中的部分专家和直接参与生产的部分专家有20年以上的车辆齿轮研发和生产经验,其车辆齿轮工艺设计能力、生产管理能力、品质管理能力均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公司汽车变速器研发团队亦由多名具有20年以上行业经验的行业专家组成,其强大的汽车变速器同步开发能力,结合公司先进的齿轮加工技术,保证了公司变速器总成开发周期具有一定竞争力。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专利70多项,并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要点六: 客户及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汽车变速器产品主要搭载于皮卡、SUV、MPV和轻型客车等轻型汽车,所配套的主要企业均为相应领域的知名企业。公司是我国首批进入汽车变速器领域的民营企业之一,适逢民营自主品牌汽车厂的创业期,公司同整车生产企业共同成长、共同发展,成为相互依赖的战略伙伴。公司汽车变速器客户包括长城汽车、北汽福田、东风柳汽、厦门金龙、中兴汽车、郑州日产等,公司同大部分客户都有多年合作关系。公司汽车变速器最大客户是长城汽车,其皮卡车产销量自1998年以来连续国内第一;SUV车型产销量长期保持领先地位。近年来,公司奉行“零时间、零距离”的营销理念,在客户所在地建立库存并派驻技术服务人员,快速响应客户要求,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巩固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已形成遍布长三角、环渤海、华中、西南、东北、珠三角六大汽车基地的客户群体。

要点七: 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产品包括汽车变速器、汽车电控分动器、新能源汽车减速器、汽车齿轮、摩托车齿轮和农机齿轮,汽车齿轮中的手动变速器齿轮在主要为公司生产汽车变速器配套的同时,也为其他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配套。汽车自动变速器齿轮主要为国内自动变速器生产厂家及合资企业配套;新能源汽车减速器齿轮在为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减速器配套的同时,也为高端新能源减速器生产企业配套;其他汽车齿轮产品主要为全球百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套;摩托车齿轮及农机齿轮主要为摩托车及农机整车生产商配套。公司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保证了汽车变速器的产品质量。目前,公司汽车变速器分为五档、六档两类,其中的六档变速器与五档变速器相比,具有较好的燃油经济性和操纵舒适性,报告期内,六档变速器在公司总的汽车变速器产品的产销占比增长迅速,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的汽车变速器主要装配皮卡、SUV、MPV和轻型客车,匹配范围基本涵盖了国内1.6~3.0L绝大部分发动机;同时,公司正在与整车厂进行电动汽车变速器的联合研发,并已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原则上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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