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基础化工 化学原料 其他化学原料 河北板块 专精特新 沪股通 融资融券 光纤概念 存储芯片 工业气体 碳化硅 有机硅概念 半导体概念 氢能源 化工原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范围为准)。

要点三: 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电子级四氯化硅、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属于“CE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布局及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硅系列产品为主链,钾系列产品辅助支撑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产品系列设计合理,产品附加值及技术含量随着产业链条的延伸而不断提升,公司逐步发展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精细化工生产、研发企业。公司各个生产系统协调联动生产,相互支撑,物料形成闭环流转,应用充分,从而使公司各产品具备一定生产成本优势及环保优势。

要点五: 循环经济模式 公司多年来坚持产业链条的延伸与拓宽,将以硅基产品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强化。通过延伸产业链上下游产品、设计改造工艺流程,使各个生产系统之间协调联动、相互支撑,原材料和能源在企业内部实现高效利用,最终实现整个生产过程原材料耗用减量化、能源消耗最低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有效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了公司的经济和环保效益,促进了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要点六: 技术与工艺优势 公司采用“硅氢氯化法”生产三氯氢硅,采用“光催化——热耦合精馏组合法”生产高纯四氯化硅,采用“三氯氢硅歧化法”生产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电子级三氯氢硅,采用“离子膜法”生产氢氧化钾,硅烷偶联剂项目通过整体设计、整体规划,拥有业内较高的自动化水平。

要点七: 质量优势 公司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流程,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责任管理制度,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验,公司所有产品均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硅烷偶联剂产品已通过IATF16949:2016认证,代表公司产品具备了高质量运行的能力和向下游高端客户推广的条件。

要点八: 物流优势 三氯氢硅、氢氧化钾、高纯四氯化硅等为危险化学品,对于运输车辆有严格的要求,需要专业的特种车辆运输,并且运输成本较高。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孚运输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在充分保障公司货物运输的同时,降低了产品的运输成本。

要点九: 原材料供应优势 公司主要外购原材料为金属硅粉、氯化钾。对于金属硅粉产品,公司多年来与供应商合作情况稳定,且与供应商之间运距较短,能够保证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及稳定性。对于氯化钾产品,公司具备了氯化钾的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原材料采购渠道得到扩充和优化,同时公司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距曹妃甸港、天津港及唐山港较近,使得氯化钾产品的进口具有一定的物流成本优势。

要点十: 规模与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全国范围内产量较大及供货稳定的三氯氢硅、氢氧化钾、高纯四氯化硅、硫酸钾、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规模经营优势明显。公司产品销往国内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到南美、东南亚、非洲、澳洲等地。公司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产品口碑,客户资源优势较为明显。

要点十一: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二: 3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及三氯氢硅存储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18,683.1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210.00万元,流动资金1,473.11万元。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形成3万吨高纯四氯化硅产能,高纯四氯化硅主要用于生产光纤预制棒,是制造光纤、光缆的重要基础材料,我国光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对高纯四氯化硅形成了较大需求。

要点十三: 6万吨/年(一期3万吨/年)硅粉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8,987.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518.04万元,流动资金5,469.56万元。硅粉项目建成之后,每年将形成6万吨硅粉产能,硅粉主要用于生产三氯氢硅,目前公司生产三氯氢硅的硅粉年需求量超过2万吨。

要点十四: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要点十五: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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