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纺织服装 浙江板块 微盘股 户外露营 超级电容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产品在气密性标准上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气密材料和柔性材料两大类。其中,气密材料包括拉丝气垫材料和充气游艇材料,主要应用在划水板、体操垫、充气游艇等运动、休闲领域;柔性材料包括篷盖材料和灯箱广告材料,主要应用在交通物流、平面广告等领域。
要点四: 行业背景 2025年上半年,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在缓慢复苏中保持了一定的增长,但增长的势头还不稳固,部分领域需求下滑,产能过快增长,行业“内卷”式竞争导致企业利润率下降,行业亏损面扩大。整体来看,国内外市场对产业用纺织品的需求继续保持增长,特别是基建、环保、汽车、防护、医疗健康等市场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企业对行业的发展保持了较大的信心和耐心。展望全年,随着国家一系列“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政策的实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发展环境会进一步好转,市场需求有望持续复苏,行业的生产、销售和出口将会继续保持稳定,盈利能力预计将得到改善。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优势 公司在塑胶复合材料生产及研发等业务领域经营多年,自公司成立以来注重研发投入,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积累了良好的技术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29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此外,公司已成功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联盟等标准累计达10余项。同时,公司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以及生产装备,坚持持续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公司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突出,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有“车用低气味肤感耐磨人造革”、“高耐寒快速庇护所篷盖材料”、“床垫用超轻间隔复合材料”、“冰桶用充气造型材料”等。 (二)产品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塑胶复合材料领域。从最早的灯箱广告材料产品,逐渐开发出篷盖材料、充气游艇材料以及拉丝气垫材料,较传统的经营单一产品的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具有产品种类丰富的优势,可以抵御单一产品波动的市场风险。此外,公司以各类产品为基础,一方面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品,最终产品应用于户外用品、水上运动、交通工具、户外广告等领域;一方面与下游客户一道,共同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从而达到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目的,进一步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在行业与客户中具有良好的口碑,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这也为公司持续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在经济下行、需求萎靡、行业周期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公司销售部勇于开拓,积极地参加国内外各大相关知名行业展会,积极采用线上沟通宣传等方式,持续拓展国内外新兴市场、不断提升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努力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人才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长期稳定,从事塑胶复合材料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此外,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吸引和培育了一批专业务实的优秀人才。通过上述人才积累,公司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发现市场机会,在提高产品品质和开发新产品方面有所建树,从而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五)管理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建立了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标准化制度。塑胶复合材料细分产品种类多,公司目前细分产品种类已达数十种,并且采用“主要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经营模式,对公司采购管理、生产协调、存货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衔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了应对上述挑战,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公司定制并完善了ERP系统,目前已基本实现产供销全链条精细化管理,使管理层能够及时、精确地掌握销售订单执行情况以及存货管理情况,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管理精度。 (六)产业集群优势 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内,该园区是国内最大的经编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和研发基地,是“中国经编之都”,海宁地处长三角地区,具备相对完整的产业用纺织品产业链,拥有众多国内知名的化纤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纺织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纺织产业集群带。产业集群效应使得公司在行业信息、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物流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区域优势。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