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68803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伏设备 浙江板块 百元股 MSCI中国 沪股通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基金重仓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电力设备、电子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电力设备、电子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力设备、电子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电力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安装、维修、调试(凭资质证书经营);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等电力变换设备和电气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等电力变换设备和电气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其中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关断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电气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配电柜等。

要点四: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主要产品为组件级电力电子产品,主要业务涉及光伏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中国光伏市场系全球光伏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光伏产品在制造规模、产业水平、市场应用等方面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近十年内总体保持较高速增长的状态。根据中国光伏协会统计,预计2022-2025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装机将达到83-99GW。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1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1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54.88GW,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29.28GW,占比53.35%,中国光伏行业得到快速增长。

要点五: 研发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电气成套设备领域的研发,在逆变器领域拥有着雄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形成了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平台的高效研发体系,建立并培养了一支以博士后、博士为带头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与研发实力,同时不断通过电力电子器件优化、电路拓扑优化、控制算法优化等方式,持续深耕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及电气成套设备领域并提升自身技术先进性。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积累,把握本行业发展动态,参与制订了《光伏并网微型逆变器技术规范》、《光伏组件功率优化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多个团体标准。

要点六: 产品优势 在研发团队的通力合作下,公司各产品均已形成了一定技术优势。公司微型逆变器的功率密度、功率范围、转换效率等核心技术指标在同类型产品中具有一定优势,模块化逆变器在可靠性、灵活性与易维护性等方面颇具特色,电气成套设备也凝结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得到了众多用户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关断器产品推出上市、储能逆变器进入试产阶段,使公司产品线更加丰富。公司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进行深度分析及挖掘,使得公司产品更贴近客户、市场,同时保证了公司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连续性。公司微逆产品已通过多项国际权威认证与测试,产品设计寿命达20年以上,具有组件级监控能力,没有单点故障,在分布式发电系统市场中更受终端客户欢迎。

要点七: 品牌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研究计划项目承接单位、光伏制造行业规范企业。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客户服务水平、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已经在国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认知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此外公司还通过国内外专业展会、专业杂志、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品牌宣传,提高公司品牌“Hoymiles 禾迈”在业内的知名度,并建设有多语种的企业宣传网站以介绍、宣传公司产品和品牌,满足用户需求。2022年7月公司荣获“分布式逆变器十大供应商”、“光伏逆变器技术突破奖”奖项。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 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在建工业厂房。该工业厂房为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通过竞拍取得,建筑工程面积合计约109,652平方米,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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