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68805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用设备 湖南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转债标的 机器人概念 工业母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作为数控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要点四: 数控机床以及配套的数控刀具行业 我国数控机床以及配套的数控刀具行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一直以来,国内中高端数控刀具市场一直被欧美、日韩刀具企业所占据。公司一直秉承“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专注于硬质合金数控刀片研发与应用,不断追求硬质合金数控刀片整体性能的提升和制造工艺的优化,依托多年的人才、技术积累以及先进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形成了在基体材料、槽型结构、精密成型和表面涂层四大领域的自主核心技术,开发了车削、铣削、钻削三大系列产品。公司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使用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国内中高端市场,特别是铣削刀片已形成显著竞争优势。

要点五: 装备优势 高端的生产设备是公司先进研发成果和生产技术得以高效应用的“转化器”,使公司的研发优势和生产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而先进的研发设备是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的可靠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公司通过经营积累和外部融资持续对高端生产和研发设备进行投入,推动技术和装备的有机融合。目前公司核心工序均引进了世界一流的生产、研发和智能化辅助设备,高端生产和研发设备搭配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严苛的品质管控措施,使公司在核心技术产业化、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并为公司的研发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点六: 渠道优势 硬质合金数控刀具应用十分广泛,涵盖了模具制造、汽车及零配件、通用机械等国民经济中众多生产制造领域,但终端用户主要以中小机械加工企业为主,普遍规模较小并且地区分散,一般通过当地经销商进行购买。公司建立了以华东、华南、华北刀具集散市场为核心,覆盖全国市场的经销商体系,并逐步向海外市场延伸;通过经销模式,能够利用经销商的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提高产品的认知度和加快资金回笼。同时,利用经销商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区域优势,公司能够针对特定区域产业集群的用刀需求开发具有特定基体牌号、槽型和涂层的产品,有效开拓潜在客户。

要点七: 市场优势 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作为机床工具消耗品,需求量持续增加。虽然刀具费用仅占机械加工制造成本的1%-4%,但作为机床执行金属切削的核心部件,直接接触工件表面,决定了加工工件精度、表面粗糙度和合格率。因此,机械加工企业在选择刀具供应商时,通常要结合自身生产线配置、被加工材料类型和加工工况进行反复测试和验证,一旦选定了合格的刀具供应商后不会轻易更换,具有一定的粘性。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凭借持续的研发、生产投入和经销商渠道的布局,积淀了一批较为稳定的终端客户,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认可度,现有的客户资源已转化为了公司的市场优势,成为了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有力保障。

要点八: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3年1月31日公司对外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1年1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锐精密”)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02,000股,并于2021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44,00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055,8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952,19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限售股份数量为5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2月8日起上市流通。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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