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68810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有色金属 陕西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CPO概念 充电桩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电器机械及器材、机电产品(汽车除外)、精密机械、电池、蓄电池、充电器、电源、开关设备、钛及钛合金产品、真空镀膜靶材、镍钛合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及其制品(专控除外)、低铬铜、铬锆铜、纯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铬及铬合金、钨及钨合金材料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生“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物资的回收与处理(危险废物和境外可利用废物、报废汽车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及制品、中高压电接触材料及制品等 公司主要产品有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及制品、中高压电接触材料及制品、高性能金属铬粉、CT和DR球管零组件、新一代铜铁合金材料等。公司是一家新材料研发制造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电力电子、医疗影像等领域。公司的战略定位是成为多个细分领域新材料的领跑者,战略目标是在每个细分领域做到技术创新世界第一、市场占有率世界第一。

要点四: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 公司的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及制品、中高压电接触材料及制品业务属于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中的“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高性能金属铬粉、CT和DR球管零组件为公司报告期内培育中的新兴业务,属于“C33金属制品业”。

要点五: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78项。

要点六: 研发创新模式优势 (1)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开展研发活动,坚持“市场驱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新材料引领未来”的使命,全面对接客户,围绕产业链的痛点、难点、堵点,与客户签订联合研发协议,基于客户的创新需求开展研发活动。(2)根据公司对产业和行业的研究、预判,形成研发立项,开展预研活动。(3)公司根据国内外各科研院所学术专业所长,结合其与公司契合度,签订联合研发协议,推进产学研合作。(4)通过政府科技平台,向全社会发布揭榜挂帅项目。(5)公司申请组建省级先进铜合金创新中心,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人才资源,推动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6)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的研究研发工作。

要点七: 客户优势 公司采用标杆客户研发创新和营销带动品牌提升模式,满足客户非标个性化需求,致力于解决客户的痛点难点。同时,快速响应,及时交付,满足客户突发状态下的紧急需求。通过与客户联合研发,全方位对接,强化合作粘度,持续提升客户忠诚度。积极对标每个细分领域标杆客户,发挥标杆客户引领、带动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共同开拓市场,实现合作共赢。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世界五百强客户的忠诚度。年初面对西安疫情导致的静态管理,公司干部职工吃住工厂,边抗疫边保生产交付,保证了全球客户供应链的稳定,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

要点八: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2年9月7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2022年4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00万元。截至2022年9月7日,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7,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98.29万元(包含各项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3,119,1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8%。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盛庆义,同时也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513,040股。本次增持后,盛庆义合计持有公司58,632,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6%。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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