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江苏板块 沪股通 上证380 融资融券 转债标的 科创板做市股 固态电池 石墨烯 锂电池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纳米材料(纳米碳管、石墨烯)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提供本公司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
要点三: 纳米级碳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纳米级碳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碳纳米管粉体、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碳纳米管导电母粒等。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碳纳米管行业 碳纳米管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设备供应商和原材料供应商两大类。其中,设备供应商主要提供各类工具、机器设备等;公司生产的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材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NMP、丙烯、分散剂、液氮等化工产品,报告期内,各主要原材料供需平衡,价格平稳。长期看来,上游行业绝大部分原料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行业发展充分,对碳纳米管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碳纳米管及其相关复合材料产品主要作为新型导电剂材料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由于近年来政策推动、技术趋于成熟、产业配套趋于完善等因素驱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行业未来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
要点五: 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 公司是以技术研发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不断开发新产品以及对老产品的升级实现持续发展。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在碳纳米管以及相关复合材料领域已经形成了丰富的产品体系和技术储备。公司现已开发完成三代碳纳米管产品,并顺利实现量产化,目前四代产品正在量产中,第五代产品正在开发中,持续不断的加大进行技术创新并推出新的产品,保持公司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要点六: 管理及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在碳纳米管材料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一支长期稳定的管理队伍以及设计理论扎实、研发经验丰富、产品创新意识突出的优秀研发团队,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具有海外博士学历,拥有丰富的新材料与锂电池行业经验。公司现已在镇江、台湾设立了研发基地,预计今年6月公司的IPO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常州即将顺利投入使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始终把研发团队的建设作为公司经营发展最核心的环节,建立了分专业、分层次的专业管理队伍。公司于2016年获江苏省科技厅批准成为江苏省碳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7年获江苏省工信厅批准成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获江苏省发改委批准成为江苏省碳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2022年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目前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68名,其中博士21名,硕士31名,研发部门总人数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21.24%。为保持管理及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架构、激励政策、人才培养及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要点七: 产学研合作优势 公司实施中长期技术创新战略机制,一直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发展道路,与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扬州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等国内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研发关系。公司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具有的示范引领性和代表性,加上日益完善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使公司的研发方向始终具有前瞻性,可以在行业中保持竞争优势。
要点八: 拟与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与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源晟”)、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签署了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的《天奈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于2023年3月7日主导设立了合资公司四川天奈锦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锦城”或“正极公司”)。根据公司拟与上海锦源晟、国城矿业签订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正极公司的出资拟变更为:天奈科技认缴出资7,000万元,持有天奈锦城70%的股权;上海锦源晟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有天奈锦城30%的股权。根据之前签署的合资公司投资协议约定:天奈锦城投资总额暂定为10亿元。根据目前项目建设进展,公司及天奈锦城,拟与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将天奈锦城投资总额增加约20亿元,原暂定总投资由10亿元变更为约30亿元。本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及业务发展空间将扩大,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线的延伸及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本次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