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688146)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子化学品 河北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中芯概念 工业气体 固态电池 半导体概念 光刻机(胶) 氟化工 央国企改革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特种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供应商,是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国家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是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三氟化氮、高纯六氟化钨、高纯氯化氢、高纯氟化氢、高纯四氟化硅、高纯氘气、高纯六氟丁二烯、高纯八氟环丁烷、高纯电子混合气等电子特种气体,以及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等含氟新材料。发行人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锂电新能源、医药、光纤等行业,是上述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

要点四: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属于“1.3电子核心产业”—“1.3.5关键电子材料”。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为“3新材料产业”—“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6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要求。

要点五: 信息技术赋能,树立电子特气智能化标杆 公司已实现业务全流程信息化覆盖,通过DCS系统实现工厂运行实时远程监控,逐步引进电解槽自动清渣系统、管道清理机器人、粉体自动化拆包输运装置、钢瓶包装流水线等自动化装备,实现高危、高强度作业清零,努力奔向无人化工厂。推进 5G智能工厂建设,利用AI智能识别技术、建设有轮式、挂轨式巡检机器人、AI视频监控系统、高危作业在线监控系统等,努力实现厂区风险监测智能化,高危区域巡检作业无人化,打造电子特气智能化行业标杆。

要点六: 坚持对标一流,打造国际一流管理新体系 公司积极对标世界一流企业,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管理体系。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权责边界,明确党委会在法人治理机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要件,打造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公司以“价值创造、效率提升、风险受控”为经营方针,初步构建了以事业部为经营主体、属地法人单位为生产技术主体、区域服务中心为服务主体、各部门为业务职能支撑保障主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依托卓越绩效、杜邦安全管理、精益生产等工具,打造以成本、质量、安全、精益为主线,执行计划、监督考核、实施总结的循环提升管理模式。

要点七: 聚合行业资源,构建全球化销售服务网络 公司依托其在行业内深耕多年的经销渠道,与行业内成员形成了高效协同、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全球市占率、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忠诚度进一步得到提升。公司将坚持“立足邯郸、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方针,结合国内主要半导体客户的生产线布局,在现有“四基地、六仓储、四中心”布局的基础上完善国内区域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及客户黏性。结合国际半导体市场分布和公司国际化布局,公司在韩国、日本建有销售网络,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公司将通过持续锤炼自身的产品能力和服务能力,努力做到客户可持续信赖,做大做强“Peric”品牌,将其打造成为具备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通过接续奋斗,实现产业规模明显增长、国际排名持续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要点九: 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等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50,000,000股且不超过79,411,765股。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 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年产1500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款项。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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