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688196)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福建板块 融资融券 节能环保 新能源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基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以废弃油脂资源从事生物柴油及生物基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实现了废弃油脂资源化高效利用,所处行业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一)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是国际上公认的可再生零碳清洁能源,主要用于动力燃料和生物基材料领域。 (二)生物酯增塑剂 生物酯增塑剂是以中短链饱和占比较高的生物柴油深加工的一种无毒、环保、可降解的新型塑料增塑剂,主要用于PVC制品、塑胶跑道等环保要求较高的领域,由于其不含芳烃类化合物,已逐步在环保健康制品领域得到青睐。 (三)工业甘油 工业甘油是由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进一步加工而来,属于企业提高废弃油脂综合利用,实现生产过程减排,以及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深加工产品。工业甘油客户多样,产品用途广泛,如作为化学中间体用于涂料、树脂、造纸、制革等以及汽车防冻剂等。 (四)环保型醇酸树脂 环保型醇酸树脂是由公司自产的长链不饱和占比较高的生物柴油或高碘值废弃油脂与副产物提炼的工业甘油深加工而成,可用于各种油漆的生产,是油漆行业的主要成膜基料,其中水性醇酸树脂以水为溶媒,在制漆、刷漆、喷漆过程可大大减少对有机溶剂的使用和减少VOC的排放,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增强,水性醇酸树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五)天然脂肪醇 天然脂肪醇系公司聚焦于生物基材料领域进行布局的产品,是以棕榈仁油、椰子油、棕榈油等天然植物油脂资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为原料,经甲酯化转化得到脂肪酸甲酯后,通过固定床加氢、高真空精馏和脱羰技术精制而成。该产品是生产表面活性剂、增塑剂、增溶剂、润滑剂等多种精细化工产品的重要基础原料,广泛应用于日化、纺织、塑料、涂料等行业。公司当前主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规格为C12-14脂肪醇和C16-18脂肪醇。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资源,围绕资源高效转化、生产稳定性、产品质量优化、安全生产及自动化控制等五大方面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废弃油脂的综合利用率,工艺技术和研究成果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和技术团队,是具有产品技术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能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为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现有生产工艺技术的优化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相继承担了“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国家重大专项研究等多个生物柴油应用技术科研项目。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在生物能源应用技术领域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 (二)生产规模优势 公司已形成以“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为核心的“生物质能化一体化”的产能布局,其中生物柴油产能50万吨/年,生物基材料(生物酯增塑剂、工业甘油、环保型醇酸树脂、天然脂肪醇)产能14万吨/年,产品可应用于清洁燃料、塑料制品、塑胶跑道、表面活性剂等多种领域。未来随着产能逐步释放,规模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原料采购优势 公司拥有涵盖国内及东南亚的废弃油脂采购网络,配套完善的废弃油脂采购管理体系及公允的质量检测标准,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可以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开展。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废弃油脂收购量稳步提升,凭借规模采购优势,公司在采购价格和供应量保障上形成行业竞争力,为产品盈利空间提供支撑。 (四)品牌和销售优势 公司提倡“诚信共赢”合作理念,在国际市场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依托欧洲荷兰卓越和新加坡卓越搭建的销售平台,向客户提供即时响应的供货服务范围已全面覆盖欧洲、东南亚地区的核心市场,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 (五)专业化团队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强,团队成员长期从事废弃油脂制备生物柴油的运营工作,行业经验丰富,历经多轮产业周期考验,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近年来,公司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发现和大胆启用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到关键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为公司未来的产能扩张、技术创新和全球化布局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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