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68820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软件开发 北京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跨境支付 数据安全 注册制次新股 数字货币 网络安全 次新股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要点三: 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用于金融、政府和企业等重要领域。在金融领域,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保障了网上银行、支付清算、二代征信、证券登记结算、电子保单等重要金融业务系统的安全;在政府领域,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交通、人社、烟草、海关、税务、政法等数十个行业;在企业领域,2019年度《财富》杂志公布的中国百强企业中,有超过七十家是公司服务的客户。

要点四: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要点五: 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建立了北京、武汉、西安、深圳四大研发中心,充分利用不同地域的成本和人才优势,最大程度地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263人,占员工总数的40.59%。其中,核心人员和技术骨干具有10年以上的行业经验,谙熟行业技术和应用的发展趋势,为公司技术研发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2,617.97万元、2,940.11万元、4,496.88万元和3,863.71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88%、10.92%、14.15%和32.7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累计取得8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4项)、159项软件著作权,另有近百项发明专利正在审核中。公司积极参与制定多项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先后牵头或参与制定完成《GB/T25061-2010信息安全技术公钥基础设施XML数字签名语法与处理规范》《GB/T38636-2020信息安全技术传输层密码协议(TLCP)》《JR/T0167-2018云计算技术金融应用规范安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8项;牵头或参与正在制定中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项。

要点六: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信息安全行业近二十年,积累了大量优质而广泛的高端客户资源。在长期服务客户过程中,公司能够快速、深刻地理解高端客户的安全需求,动态把握客户对于信息化建设的技术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在与高端客户的探讨、合作和服务的过程中,容易形成技术研发的新方向和新思路,进而研发更适应客户需求和更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公司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国内金融、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等领域高端客户群体的一致认可,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点七: 营销及服务网络优势 在能力建设方面,逐步培养出一支专业化的信息安全服务队伍,其中不乏众多具有信息系统安全认证专家(CISSP)、信息安全注册工程师(CISP)及高级项目经理(PMP)等资质的信息安全技术专家。通过对客户需求的精准把握和分析,结合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和丰富的实施经验,为客户提供先进、贴合应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规范建设方面,在遵循ISO9000质量管理、ISO20000IT服务管理标准以及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理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团队建设,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安全保障、关键时段值守、应急处理等专业化安全服务,保证了客户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业务连续性。在队伍建设方面,公司在二十七个省市设立营销和服务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在营销队伍的建设方面,在不断优化区域横向销售渠道布局的同时,针对公司具有优势的典型行业设立行业纵向业务营销体系,深耕行业市场,挖掘行业需求,基本形成了“横纵联合、上下协同”的立体化营销体系。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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