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西(68820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医疗服务 上海板块 沪股通 上证380 融资融券 合成生物 CRO 上海自贸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艾滋病药物、抗癌药增敏剂、基因工程疫苗及生物医药中间体的研发,转让自有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自有技术的进出口,药用化合物、精细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批发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全球的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符合国内及国际申报标准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公司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

要点四: CRO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通过研发技术平台向药企及科研单位提供药物发现与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的医药研发服务,属于CRO行业中的临床前CRO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中国的CRO行业是近二十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目前国内CRO行业整体呈现多、小、散的格局,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在国内医药政策鼓励由仿制药向创新药发展、国内监管水平向国际接轨,吸引国际医药研发需求转移的大背景下,国内CRO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此外,我国医药行业正处于向自主创新发展的黄金时期,医药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预测,中国医药研发投入预计将从2021年的298亿美元,增长到2026年的55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13.1%,将持续带动CRO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CRO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19年的68亿美元上升至2024年的222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26.5%。未来随着国内对创新药研发的需求加速释放,CRO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的行业发展黄金机遇。

要点五: 拥有全面的临床前新药研发能力及丰富的研发经验 公司是国内少有的能提供从先导化合物筛选、优化、原料药制备、制剂工艺开发、药效学研究到临床前药代动力学及药物安全性评价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性CRO。公司业务板块齐全,涵盖化学药、生物药及中药天然药物,所提供的综合服务能以优质、高效的项目管理和成熟的综合技术平台,保障客户研发项目顺利完成。公司充分利用各类业务协同效应以及综合服务优势,完成新药研发项目从先导化合物筛选至临床前试验各阶段,凭借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满足客户不同需求,增加客户粘性。2015年以来,公司参与研发完成的新药及仿制药项目已有268件通过CFDA/NMPA、美国FDA、澳大利亚TGA的审批进入临床试验。

要点六: 在免疫肿瘤药物、抗体及抗体偶联药物研发领域具有相对优势 公司紧跟国际免疫肿瘤药物研发趋势,推进国内外客户新药研发进程,拓宽其在创新药物热点领域的发展布局。公司在肿瘤模型,尤其是免疫肿瘤动物模型评价系统领域,引进国际先进的PET-CT影像系统、放疗辐射系统、多通道流式细胞分析仪等精密仪器设备,系统性地建立了超过290种肿瘤模型。公司长期为国际大型抗肿瘤药物公司武田制药等客户提供抗肿瘤药物研究服务。在抗体及抗体偶联药物等生物技术药物研发前沿领域,公司建成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的蛋白质/抗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平台、生物技术药物非人灵长类安全评价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了国内抗体及抗体偶联药物等生物技术药物的研究技术支撑。公司已帮助客户完成数个抗体及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的整套临床前研究,其中10件ADC药物的药代和安全性评价研究已通过NMPA技术审评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要点七: 具备专业人才团队优势 临床前CRO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高度重视国际化视野的技术及管理人才团队建设,各业务板块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医药研发领域超过10年的研究管理经验,对行业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确保公司规模化、高质量地向客户提供医药研发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2,833人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24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79.28%;硕士及博士56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01%。

要点八: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2年12月9日公司对外发布关于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章、CHUN-LINCHEN及陈建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同时陈金章与CHUN-LINCHEN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陈金章、CHUN-LINCHEN及陈建煌于2022年11月2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前述协议已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议案》之日(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陈金章、CHUN-LINCHEN及陈建煌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陈建煌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仅为公司普通投资者。陈金章与CHUN-LINCHEN于2022年11月21日签署了新的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表决上均保持一致意见,协议有效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五年届满后终止,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未提出到期解除的,协议自动续期三年,以此类推。前述协议已于《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生效之日(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金章、CHUN-LINCHEN及陈建煌变更为陈金章和CHUN-LINCHEN。上述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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