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688212)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医疗器械 上海板块 专精特新 养老金 沪股通 融资融券 基金重仓 医疗器械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及相关零配件、原辅材料、以及仪器仪表、计算机、汽保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从事工业内窥镜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业务的相关配套服务;从事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内窥镜设备及内窥镜诊疗手术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在内窥镜诊疗领域多年的专业技术积累和系统性布局,公司产品已应用于消化科、呼吸科、耳鼻喉科、妇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受到老龄化加速的影响,全球医疗器械的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4)》统计,2023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为5,184.6亿美元,预计将从2024年的5,422.1亿美元增长到2032年的8,868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6.3%。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4)》统计,2023年中国医疗器械产业市场规模达10,328亿元,2016-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16.12%。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快速增长的同时,医疗器械企业仍呈现数量多、产业分散、整体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目前国内医疗器械市场仍是国际跨国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医疗器械前沿技术被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掌握,高科技产品依赖进口,随着市场需求的提升、国家对医疗产业的扶持以及医疗器械行业技术发展带来的产业升级,医疗器械行业将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并逐渐实现进口替代的过程。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研发技术优势 经过公司多年的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多学科背景融合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围绕电子内窥镜构建了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公司在全国设立3大研发中心,具备光学成像、图像处理、镜体设计、电气控制等方面的创新研发能力及电子内窥镜关键零部件和整机系统的制造能力。公司产品线涵盖电子消化内镜、耳鼻喉镜、支气管镜及内镜诊疗耗材等,并应用于消化科、呼吸科、耳鼻喉科、妇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公司拥有图像处理、内窥镜镜体设计与集成、安全隔离3大类核心技术。公司的AQ-100和AQ-200系列产品被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列入优秀国产医疗设备名录、被上海市工信委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此外,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产品质量优势 为了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保障,公司建立了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在采购环节上,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要求实施供应商筛选和动态管理,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仔细的质量检验,杜绝不良原材料进入生产过程;在生产环节上,公司建立了高质量的生产线,实时监控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并对产成品进行检验,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有效的质量控制,公司各类产品自上市以来市场反馈良好,得到了国内外临床医师的广泛认可。 (三)渠道和服务优势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在国内外设立多个营销支持中心,为德国、英国、韩国、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广泛的营销网络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并获取临床对公司产品功能和性能的需求反馈,有助于生产团队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把控以及研发团队对新一代产品进行功能改进和升级。成熟的营销网络提升了终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提高了公司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四)核心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长期从事内窥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经验,对内窥镜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专业的判断能力,能高效制定适应市场变化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管理团队人员稳定,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在研发人才储备方面,公司注重对于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已形成一支技术覆盖全面、核心力量突出的技术研发队伍。 (五)本土品牌优势 品牌是一个企业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要素的集中体现,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软实力体现。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软性内窥镜制造商之一,通过长期的市场竞争和产品迭代,已经在国内外形成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品牌基础。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