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68826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子 半导体 分立器件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沪股通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算力概念 第四代半导体 机器人概念 IGBT概念 储能概念 碳化硅 数据中心 半导体概念 人脑工程 充电桩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芯片、半导体耗材、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性能功率器件研发与销售 公司是一家以高性能功率器件研发与销售为主的技术驱动型半导体企业,凭借优秀的半导体器件与工艺创新能力,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新型功率器件的开发,是国内少数具备从专利到量产完整经验的高性能功率器件设计公司之一,基于多年的技术积累、产业链深度结合能力以及优秀的客户服务能力,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高性能功率器件设计厂商。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聚焦在工业及汽车相关等中大功率应用领域,同时也广泛应用在消费级领域。公司已在前述领域积累了全球知名的品牌客户群,产品获得工业和车载重要客户认可。

要点四: 功率半导体行业 功率半导体行业全球市场集中度高,尤其是高端功率器件领域以美、日、欧等国厂商为主导。其中,高压功率MOSFET产品以英飞凌、安森美等厂商为主导。IGBT产品市场则由英飞凌、安森美、三菱、富士电机等厂商长期占据垄断地位。功率半导体行业在我国则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局面,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Fabless(无晶圆厂)和IDM厂商并存,高端产品依赖进口,中低端产品又深陷价格战的泥潭。近年来,随着社会电气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新技术的迭代与创新,国产功率半导体企业已取得较大进步,国内孕育出一批优秀的功率半导体器件企业,逐步从低端市场向高端应用领域持续渗透。

要点五: 强大的研发能力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及体系的建设,完整的研发团队及体系与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公司成为功率器件领域产品性能领先的本土企业之一。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功率半导体领域耕耘超过十年,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并对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能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保证了公司的技术敏锐度和研发水平,确保了公司的产品迭代能够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亦满足客户终端产品的创新需求。公司的市场、运营、销售等部门的核心团队均拥有半导体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和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公司多年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经验和专业的管理能力。

要点六: 丰富的产品规格 功率器件的产品规格丰富,不同规格的产品被应用于不同的应用场景。得益于公司丰富的产品系列以及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公司的功率器件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业级及消费级领域。

要点七: 广泛的客户基础 凭借优异的技术实力、产业链深度结合能力和客户创新服务能力,公司已经与国内外各行业的龙头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各类功率器件应用领域尤其是车规级和工业级应用领域中,公司的产品获得了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成为了该等客户的主要国内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积累了众多的知名终端品牌客户。公司进入该等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后能够持续为公司带来高粘性,同时也将推动公司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以满足引领行业发展的头部客户需求,为公司保持高端功率器件领域的领先地位奠定基础。

要点八: 稳定的供应商关系 公司与行业上游的晶圆制造厂商、封装测试厂商等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与高效的联动机制。基于与供应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根据终端市场需求精确调整产品设计的同时,公司具有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并实现深度定制化开发的能力。由于功率器件的制造工艺较为特殊,特别是高性能产品的开发需要器件设计与工艺平台的深度结合,研发团队需对晶圆厂的基准工艺平台进行深度优化和定制设计。在产品研发阶段,公司会与晶圆厂进行深度的共同讨论,通过多次反复工艺调试,使得晶圆厂的工艺能更好地实现公司所设计芯片的性能,最终推出经优化的产品,更好地贴合终端客户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晶圆代工厂的工艺能力亦在双方互相协作中获得优化和提升,实现了双方技术能力的相互促进和提升。

要点九: 严格的质量管控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始终坚持高标准的质量要求。从产品的研发到生产的过程中,坚持严格的质量管控,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公司秉承着质量管理系统化的理念,构建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全流程监控-全流程透明-全流程可追踪”的原则,覆盖公司所有关键流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落实和执行。

要点十: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一: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