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伏设备 新疆板块 MSCI中国 沪股通 上证380 融资融券 HS300_ 半导体概念 西部大开发 太阳能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高纯多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结合低成本能源优势以及地处硅产业基地集群优势,一直专注于高纯多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形成年产10.5万吨高质量、低能耗、低成本的高纯多晶硅产能,是多晶硅行业主要的市场参与者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纯多晶硅,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多晶硅经过融化铸锭或者拉晶切片后,可分别做成多晶硅片和单晶硅片,进而用于制造光伏电池。根据下游生产硅片的不同,可将高纯多晶硅分为单晶硅片用料和多晶硅片用料。
要点四: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属于“6.新能源产业—6.3太阳能产业—6.3.2太阳能材料制造”中的晶硅材料。
要点五: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单晶硅片用料占比逐步提高。目前单晶硅片用料产量占比已达到99%以上,并已实现N型高纯硅料的批量供给,获得多家主流的下游企业验证通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申请专利数320项,其中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专利240项,境外专利2项;累计获得专利数212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180项,境外专利2项。此外,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光伏硅材料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是工信部等部门认定的“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入选工信部“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
要点六: 成本优势 多晶硅生产成本主要由工业硅粉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动力和折旧等制造费用等构成。公司通过不断改良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最大程度实现能源使用的集约化,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和原材料单耗,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毛利率。目前,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电力、水等能源,以及硅粉等材料的单位耗用均远优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的行业平均水平,较低的电力消耗和较低的原材料消耗使公司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此外,光伏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由于多晶硅生产要求较高的前期投入,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大规模生产能有效摊薄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并且更易于实现能源使用的集约化,也有利于增加原材料采购、能源采购和物流服务采购的议价能力从而降低采购价格,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三期B阶段多晶硅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建成投产,并于2022年1月实现达产。公司目前拥有10.5万吨/年高纯多晶硅产能,且全部产能均位于同一厂区,规模效应显著。
要点七: 质量优势 公司产品质量长期保持稳定,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追求卓越的产品品质,生产工艺采用优化的改良西门子闭环工艺,并从国外引进部分先进的多晶硅生产设备。公司采用自主生产的方式实现产品生产,建立了从原辅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可追溯的质量管控体系,取得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 司颁发的质量 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公 司的产品及生 产过程符合GB/T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要求。公司通过数字化项目,将公司的流程、规范标准固化到系统中,使整个生产运营系统规范、可控;通过数字化系统对核心技术、数据做加密处理,有效杜绝了技术秘密外泄;采用大数据及建模工具,实现关键生产环节自适应调节并不断自主学习、优化,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