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环保行业 上海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碳交易 氢能源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生物质燃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认证咨询;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复洁环保是一家专注于污泥等物料脱水干化与固液分离、恶臭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净化、节能降碳技术、双碳综合服务与清洁能源先进技术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当前,我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人口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在新形势下,把污染治理与节能、减排、降碳、循环利用等统筹协调推进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传统环保产业向“新环保”产业升级是必然趋势。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人才团队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研发及技术人员8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34.77%,拥有化工、机械、材料、电气自动化、热能、环保等多个学科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各层次科研开发人才、成果转化人才及高级技能人才,核心成员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一流高校,在研发总体规划、工艺设计与计算、机械结构设计与仿真模拟、设备选型与制造、加工安装、运行调试、效果保证与性能优化等技术研发全程形成了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二)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创造性地将机械压滤脱水与真空干化技术合为一体,可将污泥含水率由90-99%一次性降至30%以下,采用温度较低的85-90℃热水作为加热介质,全封闭负压运作无磨损隐患与粉尘爆炸危险,全自动化实现高效脱水、低温干化和工艺节能,运行药剂投加量降低50%以上、热源能耗节省15%以上,并在人员投入、维护保养等综合成本方面具有明显经济性,具有“绿色低碳、节能降耗、安全可靠、环境友好、智慧高效、运营成本低”等特点,能够实现水泥气同步治理。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完成的国家重大水专项课题通过验收,结论为:“开发了污泥低温真空脱水干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泥处理新设备,填补国内外空白”。 (三)渠道资源优势 近年来,公司重点深耕政策导向明确、环保要求高、治理力度大的以上海、广州为核心的华东及华南市场。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全国及地方性等一系列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的战略规划、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出台和推进落实,助力了公司的核心技术装备在全国范围内及应用领域拓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技术装备核心工艺成熟可靠,自动化程度高,关键参数(温度、真空度)控制精准,受外界环境(如气温、湿度)影响小,可保障连续、平稳生产,大幅减少因设备故障或工艺波动导致的停产。污泥处理结果(含水率)高度一致且稳定达标(通常可稳定在10%-40%),确保后端处置(如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的顺畅性和合规性,显著降低因含水率波动带来的处置风险和成本。 (五)品牌信誉优势 公司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低碳领域先进技术与高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依托于核心装备技术领先、安全节能等显著优势,真正实现了“水泥气同步治理”,在城镇和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废气净化、污水污泥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等领域拥有大量标杆案例,有力促进了污水处理厂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高度契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导向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可满足全国各地高质量发展及高标杆、重大项目的需求。公司与以水务公司为代表的地方国有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项目执行情况良好,业务关系稳定,客户认可度高,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35,022万元,建设3条滤板生产线,分别生产大、中型以及小型的干化滤板,包括特殊用途的专业用耐高温、耐高压的高端滤板。建设完成后,大型板的产能达到2000块/年,中型滤板产能的产能达到5000块/年,小型板的产能将达到15000块/年。同时,项目将建设100套压滤机、环保设备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
要点八: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九: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