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光伏设备 浙江板块 沪股通 上证380 中证500 融资融券 储能 太阳能 新能源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的研发、制造;自产产品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咨询;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的承包。
要点三: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 公司专注于光伏发电新能源领域,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型逆变器、智控关断器、能量通信及监控分析系统等。
要点四: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受益于原材料成本的不断下降以及光伏发电技术的不断革新,全球光伏发电成本呈持续下降态势。光伏发电已成为成本最低的能源之一。全球范围内已经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平价上网,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预计在未来也将实现光伏平价上网。随着光伏平价上网的完全普及,光伏发电的开发规模将提升至新的台阶。此外,基于清洁性和可再生性等特点,光伏发电亦受益于各国政府的政策鼓励,成为全球能源利用的重要趋势。光储一体化主要是指在逆变器系统中增加储能模块,从而集成光伏并网发电、储能电站的功能。储能逆变器是光储一体化系统的核心设备,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储能装备性能不断提升、成本不断下降,在电网中的安装容量将大幅增加,市场前景广阔。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应用于家庭户用、工商业用等领域,安全性是其重要考虑因素。光伏组串中的直流串联存在直流高压风险,包括运维触电风险、火灾风险以及施救风险。出于对直流高压安全性的重视,组件级控制的电力电子设备成为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要点五: 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于2016年5月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第五批),并被评为“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最具发展潜力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公司建有浙江省昱能微逆变器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参与制定13项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其中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了《光伏发电并网微型逆变器》团体标准。自设立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持续研发,经过多年的投入与积累,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优势。目前,公司拥有一支以国际先进的研发理念为依托、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自主研发和创新的国际化人才技术队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92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45.80%,为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要点六: 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领域的领军企业,创始人暨主要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半导体及光伏行业相关行业经验,能够对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并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公司董事长凌志敏先生,比利时鲁汶天主教大学微电子博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电子工程与计算机博士后,曾先后就职于AMD、XILINX、SOLARIA等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及光伏行业公司,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公司首席技术官罗宇浩先生,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机工程博士,曾先后就职于XILINX,SOLARIA等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及光伏行业公司,国家光伏产品质检中心光伏电站及逆变器领域技术专家。在凌志敏博士及罗宇浩博士的带领下,公司专注于研发设计、市场销售等核心环节,组建了成熟的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并积极开展全球化业务布局,抓住全球分布式光伏发电组件级电力电子设备需求的市场机遇,为公司技术创新、产品迭代以及业务拓展等方面实现了丰富的经营积累。
要点七: 产品认证优势 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制定了光伏产品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光伏产品采用产品认证或列名的形式进行监管。其中,国内市场涉及的认证包括 CQC 认证和 CGC 认证,国外市场涉及的认证主要包括北美 UL 认证、CSA 认证、澳洲 SAA 认证、欧盟 CE 认证、TüV 认证、BV 认证等。光伏发电系统的相关产品只有取得相关国家认可的机构作出产品符合该国光伏产品标准的认证或完成相应列名后才能在相关国家销售或并网。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高效的认证团队,积极解读国内外行业标准并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引导公司产品设计符合标准要求,提升产品研发效率,更好地满足各区域市场的认证及列名要求,取得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微型逆变器、智控关断器、能量通信器等产品已经在中国大陆及美洲、欧洲、澳洲等90 多个国家及地区实现销售,并取得了 100 多项国内外认证证书或相应列名。其中,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CA Rule 21 标准为满足智能电网发展,对并网逆变器的性能和功能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单相双体微型逆变器、单相四体微型逆变器等产品均满足 CA Rule 21 相应要求,包括Phase I、Phase II 通讯协议要求以及 Rule 21 Phase III 关键参数监控、关机重连、最大有功限制允许等功能要求,并在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官网完成正式列名。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